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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知识

2024-04-23 09:07:48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覆盖面广、参差不齐,为不能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提供了基本的社会保障。自2007年启动试点以来,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到目前为止,基本覆盖了所有非就业城镇居民。

参加医疗保险报销的城镇居民比例是多少?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起始标准和赔付比例,根据被保险人的类别确定。

一是学生、儿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8万元以下医疗费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是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是其他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一个安置年度内住院两次以上的城镇居民,从第二次住院治疗开始,不收取起征标准费。转诊、住院两次以上的,差额部分按照转诊、复诊医院规定的起付标准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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