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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市场接受档案托管吗?

2024-04-28 12:07:37

相信有很多在上海工作的外地朋友都有这个疑问,上海人才市场接受档案托管吗?是可以接受的,但前提是:上海市人才中心同意接纳。

重要提醒

根据档案法规定:档案在自己手里就是无效档案,任何单位都不得接收!需要解决“死档”问题/办理档案存放手续的朋友,可以在全国档案存放中心在线申请哦!

具体条件:
1、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
2、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转发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的通知(沪人发[1997]22号)
3、上海市人事局关于贯彻市委组织部、市档案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的意见(沪人[1999]21号)
4、上海市人事局关于建立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统一服务平台的意见(沪人[2002]128号)
得到同意,即可将档案迁移至上海市人才中心保管,并按其规定交纳保管费用。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范围:
(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
(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注意事项:非上海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人员人事档案根据居住证积分受理窗口要求调入管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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