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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人才交流中心档案托管

2024-04-28 17:09:35

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为郑州市市区户口、在或拟在郑州市市区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人事代理(档案托管)服务。档案接收流程如下:

一、持就业协议书到郑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签章
二、持就业协议书到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签章(人才大厦九楼905室)。
三、持就业协议书回毕业院校开具抬头为“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就业报到证,学生档案由学校发往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办。
四、持就业报到证、本人身份证到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档案托管)。

程序如下:

1、申请开具《调档函》。

委托存档人员可到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开具《调档函》,并提供如下材料:

(1)存档人员填写《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申请》、《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登记表》;

(2)在户籍所在地存档的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辞职、辞退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3)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存档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劳动合同等证明原件。

2、接收、审核档案材料。

(1)送达方式: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转递,严禁个人自带档案。

(2)接收、审核:档案管理人员须对档案进行认真细致的拆封核对,确认档案袋及档案封条完好无损,封条上应有原存档单位公章,以确保档案材料真实可靠、完整齐全。对不符合要求的档案,予以退回。

1、普通大中专毕业生 受理(即办):持报到证、毕业证、本人身份证办理; 审核(即办):审核报到证和学籍档案; 办结(即办):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2、市内调入 受理(即办):开具《商调函》,到原存档单位转递档案; 审核(即办):审核档案转递手续; 办结(即办):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3、市外人才引进: 受理(即办):开具《商调函》,到原存档单位转递档案; 审核(即办):审核档案转递手续; 办结(即办):签订《人事代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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