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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档案托管流程

2024-05-02 08:40:34

一、办理条件:

1.已落实工作单位的(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应届高校毕业生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二、办理流程:

1.准备所需相关材料;

(1)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凭就业报到证原件、身份证原件;

(2)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的,出具原单位同意流动的有关材料原件(辞职、辞退、解除合同、自动离职、除名、运动员退役、退伍等证明文件)、身份证原件;

(3)外省市从原单位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并于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重新就业的,要调入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人员,档案先调入当地的人才中心,凭在合肥市工作的劳动合同原件、身份证原件、当地人才中心出具的存档证明原件;

(4)在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央企、省属国企工作的成教、自考类毕业生出具毕业证、身份证、成教类就业报到证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2.由我中心向档案存放单位开具调档函,本人持调档函向原档案所在单位申请转档;

3.档案转入我中心后,经我中心审查,确定档案材料齐全的,即时办理代理手续。

三、办理要求:

1.档案材料必须完整齐全,凡是人事档案材料不全的,补齐后方可办理代理手续;

2.档案必须通过机要件转递,个人自带的档案不予接受;

3.档案材料是复印件的,视同档案材料不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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