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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http://103.203.218.132:8086

2024-05-10 17:42:59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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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也可以通过四川省人社厅官网链接进入。

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常见问题解答

1.持私企、民企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借档函》来办理档案(材料)借出?

答: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借档函属无效函件,不能借档。

2.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和相对控股)和事业单位在职员工的人事档案是否可以转往人才中心进行管理?

答:由用人单位管理,不属于人才中心受理范围。

3.能通过快递寄送档案吗?

答:除毕业院校可用EMS标准快递寄送毕业生档案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通过任何快递方式寄送档案。

4.个人能自带档案转递吗?

答: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须将档案交回原单位通过机要交通或出具派专人送达的介绍信。

5.专人送达的档案未密封完好怎么处理?

答: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在封口处加盖转出单位印章。

6.转递的档案材料不齐怎么办?

答:档案到达人才服务机构后,本人应及时办理存档确认手续,若有材料须要补齐的,本人应积极协助联系相关单位补充完善。

7.持私企、民企等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出具的《调档函》来办理档案调出?

答:无人事档案管理权单位出具的调档函属无效函件,不能调档,应向当地人才中心申请出具《调档函》。

8.系统显示接收机构为一人才机构,为什么档案还在另一人才机构?

答:您的档案应在转递中,请改日再登录系统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

9.报到证、户口迁移证过期了能否办理?

答:经咨询有关部门,考虑到实际情况,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截止日期过期后仍可办理相应手续,请不用担心。

10.是到网上指定接收机构报到还是到《报到证》抬头写的机构报到?

答:系统已根据您所填报到证和其他相关信息指派了接收机构,所以请到网上指定的接收机构办理存档确认手续。

11.报到接收系统上面的表格没有填完,影响办理报到吗?

答:请按自己已有证件填写完相关申请信息,完成申请流程,系统会根据您所填信息给予相关提示。

12. 登录系统点击申请(修改),网页显示空白?

答:请检查网络环境,使用谷歌浏览器,选择浏览器兼容模式、重置Internet选项为默认设置或换一台电脑试试。

13.户口在读大学时迁到了就读学校,在系统进行注册时的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怎么填?

答: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应该填写为您读大学以前的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您的原籍)。

14.高校毕业生申请入成都市户口的政策是什么?

答:按《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迁入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办发〔2017〕50号)文件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大专毕业生”由成都市人才中心出具《入户联系函》外,其他人员入户请咨

询成都市或各区(市)县公安办证中心(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成都公安微户政”)办理。

全日制普通应届大专毕业生在本市落实了工作单位需入户成都的,请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119.6.84.89:8086/),通过“毕业生报到、入户”提交入户申请。

拟入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请直接联系或前往拟入户地的公安办证中心咨询办理。

15.在服务平台完成“户口迁出”申请后户口即已迁出吗?

答:人才中心仅提供户口页原件用于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户口迁移最终手续由公安局办证中心受理。

16.未办理存档确认手续要求出具证明怎么处理?

答:须先补办存档确认手续,再申请出具证明。

17.系统显示接收机构为一个人才中心,为什么档案还在另一个人才中心?

答:您的档案应在转递中,请改日再登录系统查询,确认档案到达后再根据系统提示前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您注册成功一个月后档案还未到达指定接收机构,请网上留言给我们,以便及时核查原因。

18.在填写业务时,输入基本信息,其中身份证、姓名等项目是灰色无法填写的情况怎么处理?

答:登录四川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的“个人中心”完善个人信息,即可在服务大厅申请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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