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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1 11:46:16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zwfw.xinjiang.gov.cn/departmentnew.html?orgcode=11652301010246194C&orgname=%E6%98%8C%E5%90%89%E5%B8%82%E4%BA%BA%E5%8A%9B%E8%B5%84%E6%BA%90%E5%92%8C%E7%A4%BE%E4%BC%9A%E4%BF%9D%E9%9A%9C%E5%B1%80&orgshortname=%E4%BA%BA%E7%A4%BE%E5%B1%80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昌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组织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指导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和创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和创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城乡就业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和创业服务体系;组织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职业资格制度相关政策,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组织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统筹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审核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保值增值方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政策;组织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参与市级企业劳动模范评定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组织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开发管理工作,组织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博士后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落实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疆(回疆)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承担权限内表彰奖励活动。

(九)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统筹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

(十一)受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信访事项,拟订信访维稳工作预案;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劳动、人事方面的重大信访事件或突发事件。

(十二)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的宣传、培训、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信息网络,定期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事业统计公报、信息资料及发展预测报告。

(十三)负责权限内相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所属相关协会等社团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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