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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2024-05-11 14:38:23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http://www.shcn.gov.cn/col/col7723/index.html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本市区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的通知》(沪委﹝2009﹞8号)和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长宁区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予以备案的函》(沪编﹝2009﹞52号)的规定,设立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保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在本系统贯彻落实并组织督促检查。

(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负责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

(三)统筹推进本系统、本领域基层党建工作,研究探索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的有效途径、活动方式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和制度。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监督和发展工作。

(四)负责推进本区教育行业精神文明和政风行风建设。根据党管人才原则,负责本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做好干部的培养、选拔、任用、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研究决定本部门的“三重一大”事项,包括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

(七)负责本系统稳定、新闻宣传、舆情和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稳定的各类事件,指导所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八)落实本系统退(离)休干部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退(离)休干部的作用。指导本系统统战工作,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九)领导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按照有关规定独立开展工作。

(十)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务 姓名 分工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 姚期 主持教育党工委全面工作
分管工作:系统党建、组织人才、师德师风、机关人事、双拥人武、老干部等
联系教育工会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党委办公室、组织科
联系教育工会工作
联系电话:22050716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教育局局长 熊秋菊 主持教育局行政全面工作 分管工作:人事、计财、审计、行政监察、招生考试、教育督导和评估、国际教育、课程与教学改革、教育科研、教育教学评估、师资培训、外事、档案、法制、计划生育等
联系电话:22050725

分管科室(部门):行政办公室、人事科、教育督导室、招生考试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教育学院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书记 邵春安

协助教育系统纪律检查工作、机关党建工作

分管工作:宣传、师德师风、文明创建、统战、团工委、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关心下一代工作、德育及未成年人保护、妇儿工作等

分管科室(部门):德育科(未保办等)、党委办公室、教育党校

联系电话:22050770
长宁区教育局副局长 宋晓岚

分管工作:初高中教育教学、小学教育教学、托幼工作、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

协管工作:招生考试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基础教育办公室、托幼科、托育服务指导中心、托幼管理中心、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等

联系电话:22050765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鱼东彪

分管工作:学校体育和卫生工作、科技和艺术教育、校园开放、国防教育(民防)、帮困助学、语言文字、对口支援、终身教育、职业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教育信息化、区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等

分管科室(部门):德育科(体卫艺科等)、终教科、业余大学(社区学院)、老年大学、终身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劳动技术教育中心等

联系电话:22050717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沈 懿


分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学校基本建设、教学设施设备配置等

协管工作:计财、审计工作

分管科室(部门):计财科、基建管理站、教育事务管理中心、会计结算中心等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教育工会主席 刘青芳

负责教育工会工作

分管工作:社会力量办学单位党建工作、退管会工作、联系市教卫党委普教系统党建研究会

分管科室(部门):党委办公室(教育工会)、退管会

联系电话:62135394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委员、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祝贤高

分管工作:教育安全、教育综治、教育法治、行政审批、信访工作、信息公开等

分管科室(部门):法规科、安全管理中心等

联系电话:22050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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