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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05-11 15:25:52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http://mpa.hlj.gov.cn/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贯彻落实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政策规划,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的机制,建立食品药品重大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着力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

二、负责制定全省食品行政许可的实施办法并组织监督实施。承担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监督管理责任,建立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检查年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参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食品安全标准,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并监督检查。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对国家基本药物质量进行监管。监督实施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

四、负责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建立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并监督实施。依法对野生药材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利用实施监督管理。

五、负责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责任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六、负责制定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七、负责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八、指导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九、承担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督促检查省政府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

十、承办省政府及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局领导介绍

刘小妹: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职责: 负责省局全面工作,分管科技标准与宣传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省食品药品信息中心(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张树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总监、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法制处、食品生产监管处、乳制品监管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药品化妆品注册处、省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局、省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


李 军: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消费监管处、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规划财务处、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李劲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职责:分管办公室、综合协调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应急管理处、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赵中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巡视员。

职责:协助刘小妹同志分管科技标准与宣传处、人事处、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干部学校、省食品药品信息中心(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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