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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2024-05-11 17:44:36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 http://szxc.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fr_index.do?webId=28&themid=allzt&deptid=

苏州市相城区科学技术局职能信息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起草科技创新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推进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指导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健全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
(三)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组织申报上级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
(四)参与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和应用示范。
(五)拟订科学与工程研究、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基础设施与条件保障等基地平台布局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组织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科技社会组织相关管理工作。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统筹开放共享。
(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
(七)负责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及产业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知识产权创造的相关政策措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创新型县(市、区)建设。
(九)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指导服务协调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各类科技园区和创新创业载体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开展高新技术企业等的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
(十)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推进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指导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参与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二)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政策和措施,协调推进跨国(境)技术转移工作,指导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资研发机构建设。
(十三)负责全区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管理工作。拟订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重点外国专家、团队吸引集聚联系服务机制。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围绕贯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优化、转变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功能,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和组织体系,加强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减少微观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科研诚信建设。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深入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减少科技计划项目重复、分散、封闭、低效和资源配置“碎片化”的现象。加强科技创新规划布局和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政策。
机构设置 区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4个,即:综合管理科、高新技术科、科技人才科、科技研发与合作交流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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