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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2 09:41:00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dyljzwfw.sd.gov.cn/ljx/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LJX370522RS

利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落实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就业援助制度和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拟订全县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政策;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定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实施;落实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办法;拟订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报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建议草案;落实社会保障基金投资政策。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负责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七)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拟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赴国(境)外培训和留学人员来我县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公务员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办理县政府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工作人员手续和县政府任免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管理以县政府名义从国内聘请政府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落实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援建地区、重点建设人员安置政策。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三)负责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

(十四)负责本部门及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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