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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2 10:43:57

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17006016002022?region=410782000000&creditCode=11410782MB114839XJ

辉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承担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地方性规定起草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全市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落实,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全市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的相关规定;

(四)统筹推进建立全市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养老保险全省统筹办法和全省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组织拟订全市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全市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的编制、审核、汇总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式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监督落实国家、省、新乡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辉工作或定居意见。组织拟订全市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办法;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九)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市委、市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办部分市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十)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核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统筹指导全市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就业促进工作办公室;

(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股;

(四)职业能力建设股;

(五)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七)工资福利股;

(八)社会保险股;

(九)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保障监察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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