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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入口

2024-05-12 13:20:0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登录入口 http://ha.gsxt.gov.cn/index.html

一、公示依据

本系统信息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二、系统功能简介

本系统提供全国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填报、公示、查询和异议等功能。

1、查询市场主体信用信息,输入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查询。系统支持按名称的关键词模糊查询,一次最多显示100条记录。对于无效的查询条件,将不会显示查询结果。地方特色公告需要到各省子网站的其他公告中查看。

2、市场主体填报年度报告、即时信息、简易注销申请和其他信息,通过本系统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区,点击“企业公示信息填报”进行填报。

3、自然人必须实名注册后才能使用个人中心相关功能。


三、信息说明

1、本系统公示的信息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其他政府部门及市场主体,政府部门和市场主体分别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系统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可拨打市场主体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主页下方的业务咨询电话或技术支持电话。

3、建议使用Chrome、IE等主流的高版本浏览器。

常德市企业年度报告填报指南

一、填报流程

说明:本填报指南以企业年报为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以此为参考。

第一步:登录公示系统。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http://hn.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进入登录页面;或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点击“年报填写”,进入登录页面。

当前系统提供以下四种登录方式(“湖南企业年报”App支持前两种):

1、联络员登录。采用发送短信验证码方式,请确保手机可以正常接收;如备案的联络员发生变更,请重新备案联络员信息后再进行申报(联络员备案请参考“联络员备案须知”)。

2、个体工商户年报登录。通过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登录,请确保备案手机号/经营者身份证号无误。

3、CA证书登录。请联系湖南省数字认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办理证书申请及有效期延期(联系电话:400-6682666)。

4、电子营业执照登录。适用于已领取电子营业执照的企业。

第二步:进入登录后首页,选择“年度报告填写”。(通过“湖南企业年报”App填报的略过此步)

第三步:请仔细阅读填报须知,选择“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并“确认”。

第四步:选择填报年度。

如往年未填报,须先补报往年年报,再报送本年度年报。

第五步:填写年报信息。

按要求逐项填写并保存下列信息:

1、疫苗生产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疫苗生产许可证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疫苗生产许可证”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2、充装单位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充装单位许可证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充装单位许可证”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3、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可添加多条特种设备生产许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特种设备生产许”页面,再点击“保存”。企业无此信息时可以不填写该项内容。

4、特种设备信息

填写特种设备信息的数据,点击“保存”。

5、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

a、企业填报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营状态、网站或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信息。

b、如填报年度有对外担保信息、网站或网店信息、股东股权转让信息、投资信息或购买其他公司股权信息,请在此页面选择“是”,选择“无”左侧信息栏相关信息则为灰色,无法填报。

6、股东及出资信息

可添加多条股东及出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总和应等于注册资本。

7、网站或网店信息

可添加多条网站或网店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网站或网店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8、股权变更信息

可添加多条股权变更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股权变更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股份有限公司不填报此项信息。

9、对外投资信息

可添加多条对外投资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对外投资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说明:此项仅填报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

10、资产状况信息

填写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集团公司请按照母公司报表填报数据,不要使用合并报表数据;资产总额应该等于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合计。

11、对外担保信息

可添加多条对外担保信息,也可修改或删除信息。点击“添加”,填写相关信息,点击“保存”,返回“对外担保信息”页面,再点击“保存”。

12、党建信息

填写党建信息,点击“保存”。

13、团建信息

填写团建信息,点击“保存”。

提示:以上两项内容(党建信息、团建信息)仅部分企业需要填报,不需要填报的企业则不显示上述两项内容。

14、社保信息

填写社保信息,点击“保存”。

★★★海关管理企业还需要填报以下信息项。★★★

15、报关信息

填写报关信息,点击“保存”。

说明:

a、所有信息项均为必填项,如果该项内容确无信息,应当填写“无”。

b、“经营补充信息”和“自律信息”为所报告年度的信息,其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自律信息”仅部分企业需要填报。

c、英文名称/地址,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回执》上的“经营者英文名称”或“企业名称(英文)”/“经营场所(英文)”,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填《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上的“企业英文名称”/“经营场所(英文)”,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填写。

d、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或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根据企业情况勾选“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监管场所运营人”,可同时勾选多项;非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不勾选。

★★★外商投资企业还需要填报以下信息项。★★★

16、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

填写外资投资企业基本情况信息,然后点击“保存”。

填写说明:

a、企业属性(上市公司):根据公司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填写,上市的证券市场选项可复选。

b、企业属性(功能性机构):功能性机构,是指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外商投资采购中心、财务管理中心、结算中心、销售中心、分拨中心和其他功能性机构,以及商务部或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认定的地区总部。

c、企业属性(研发中心):根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外商投资研发中心是指从事自然科学及其相关科技领域的研究开发和实验发展(包括为研发活动服务的中间试验)的机构。其中,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是指外国投资者以企业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非独立法人研发中心,是指外商投资企业以独立部门或分公司形式设立的研发中心,请分别填写分公司或内设部门研发中心的数量,至少为1,单位:个。

d、企业属性(外商投资性公司):根据《关于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规定》、《外商投资举办投资性公司的补充规定》和有关省市的相关规定,外商投资性公司是指外国投资者在境内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e、企业属性(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

f、企业属性(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是指被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以企业所在地科技部门颁发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为准。

g、年末从业人数(总计):指报告年度年末在企业(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或者经营收入的全部人员数量,包含劳务派遣人员和临时工。单位:人。

h、年末从业人数(其中外籍职工):指报告年度年末在企业(机构)工作并由企业(机构)支付劳动报酬的外国公民和台、港、澳人员。单位:人。

i、年末从业人数(大学及以上学历):指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从业人员数。单位:人。

j、本年职工薪酬:是指企业(机构)报告年度所属的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以上列入企业的工资性支出。

k、有效发明专利数(境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指截至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中国境内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单位:项。

l、有效发明专利数(境外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指截至报告年度年末企业(机构)作为专利权人拥有的、经有关国家/地区知识产权行政部门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发明专利件数。单位:项。

17、投资者信息

填写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情况,然后点击“保存”

填写说明:

a、资金来源地:根据境外投资者资金的实际来源国家/地区填写。投资者是外商投资的投资性公司或创业投资企业等情况的,资金来源地请填写“中国”。

b、世界500强企业参与投资情况:根据境外投资者的投资者是否曾入选美国《财富》杂志评选的“全球最大五百家公司”排行榜实际情况填写。

c、反向投资股权投资额:反向投资,是指本企业拥有的境外投资者的股权。股权投资额是指企业对境外投资者的实际出资额,不包括股东贷款。

d、反向投资股权比例:是指本企业拥有的境外投资者的股权投资额在境外投资者所有股权中所占的比例。

e、投资者最终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股份、股权、财产份额、表决权或者其他类似权益最终直接或间接对企业(机构)实现控制的自然人、企业、政府机构或国际组织。实际控制人是境外的,需追溯至境外上市公司、境外自然人、外国政府机构(含政府基金)或国际组织。

18、外商投资经营情况

填写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然后点击“保存”。

填写说明:

销售(营业)收入: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总额。

营业成本:包括主营业务成本与其他业务成本支出。

营业费用: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研发投入: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支出。

纳税总额: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税收总额。

增值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消费税。

营业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关税:指报告年度企业(机构)实际缴纳的关税。

利润总额:指企业(机构)在报告年度的经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亏损用“-”表示。按报告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利润总额”科目发生额填写。

净利润:指企业(机构)在报告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亏损用“-”表示。按当年财务会计报告中“利润表”所披露的“净利润”科目发生额填写。

外方股东享有的净利润:净利润中归属于外方股东的部分,按外方股东股权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乘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

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指报告年度实际分配外方股东的利润。

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指报告年度实际汇往外方股东的利润。

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指报告年度外方股东利润转投资金额。

资产总额: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流动资产: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其他应收款: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非流动资产: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非流动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非流动资产-无形资产: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负债总额: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流动负债: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应付外方股利: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其他应付款: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非流动负债: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实收资本: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资本公积: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盈余公积: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未分配利润: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其他:与会计准则中资产负债表的概念一致。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所有者权益计算所得。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实收资本: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实收资本计算所得。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资本公积: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资本公积计算所得。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盈余公积: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盈余公积计算所得。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未分配利润: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未分配利润计算所得。

所有者权益合计-归属于外方股东的权益-其他:按外方股东的持股比例或约定比例(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乘以所有者权益中其他计算所得。

19、债券、债务情况

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债券、债务情况数据,然后点击“保存”。

20、进口设备减免税情况

填写进口设备减免税的情况,然后点击“保存”。

21、资产负债情况

填写资产负债情况,然后点击“保存”。

★★★大型企业还需要填报以下信息项。★★★

22、窗体顶端

22、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

填写逾期尚未支付合同情况,然后点击“保存”。

填写说明:

a.是否存在《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8号)规定的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情形:

①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未按照约定付款期限及时支付款项的;合同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逾期尚未支付款项的。

②与中小企业约定以货物、工程、服务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条件的,付款期限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逾期尚未支付款项的。

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逾期尚未支付款项的。

③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的。

④强制要求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逾期尚未支付款项的,但合同另有约定或者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⑤不按照合同约定,在保证期限届满后及时与中小企业对收取的保证金进行核实和结算的。

b.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存在以上情形的合同数量。

c.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金额:存在以上情形的合同金额。

第六步:预览并公示。

点击“预览并公示”页面,检查填报内容是否无误。

第七步:提交并公示。

审核无误后点击“提交并公示”、“确定”,完成本年度年报公示;如未点击“提交并公示”,则所填写信息仅保存成功,未进行公示,年报未完成。报送成功后页面自动显示记录。

第八步:结果查询。

因数据传输原因,请在上述步骤完成24小时之后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湖南)查询结果。在首页查询框内输入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点击查询结果所列出的企业名称,进入信用信息页面,在“企业年报”信息中可查询已报送信息,如无信息,则未完成年报。

二、注意事项

1、报送年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对其报送的年报内容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2、企业发现其年报内容不准确的,可于2021年6月30日前进入“编辑”页面进行更正(6月30日后更正功能关闭)。



部门 业务咨询电话 技术支持电话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0731-85693069 0731-85693057
长沙海关 0731-84781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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