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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4-05-12 13:43:09

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 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16

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0年,是宁波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市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面向社会公众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及相关事项。2013年9月29日,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迁入现址。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地上建筑2.68万平方米,设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两大平台,设服务窗口150个,共有72家市级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进驻其中行政审批职能部门41家,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机构6家,公用企事业单位7家,垄断性中介机构5家,配套服务机构9家,有工作人员400余名。可面向企业和公众集中办理市本级600多项涉及经济调节、市场准入、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类行政审批和相关服务事项;可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交易活动。“将麻烦留给自己,将方便让给群众”。中心为公众提供工作日午间和节假日预约服务、绿色通道服务、咨询导办服务、信息查询服务、短信提醒服务和商务服务等。中心成立以来,以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受到了企业和群众的欢迎,获得了省示范行政服务中心、省优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文明单位等多项荣誉。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将继续秉承“便民、高效、文明、规范”的服务理念,努力打造一流的行政服务中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高质量的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经报宁波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2年11月28日起,“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更名为“宁波市政务服务中心”。


行政审批平台分公安服务、公安服务、商贸服务、不动产登记、交通运输、商事登记、社会民生事务、涉外事务和基本建设项目八个综合办理区,分设于一楼A、B、C区、二楼D、E、G区及三楼F区部分。目前设有87个服务窗口。

A区为公安服务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公安出入境、治安、交警、经文保、网安、禁毒和边防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B区为商贸服务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内贸、外贸及会展服务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

C区为不动产登记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国有土地、房屋、不动产交易登记等服务事项;因场地限制,后又在G区增设不动产登记辅助窗口。

D区为交通运输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港航管理、交通建设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E区内设商事登记、社会民生事务和涉外事务,三个综合办理区,其中商事登记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商事主体设立、变更、终止及相关审批服务事项;社会民生事务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科教文卫、农林牧渔、创业创新等相关政审批服务事项;涉外事务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因公出国(境)、领事认证、华侨事务、涉外婚姻登记等相关审批服务事项。

F区(部分)为基本建设项目综合办理区,主要办理基本建设项目从立项到验收整个周期相关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并根据项目实际和企业需求提供联办代办服务。



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网上办”“掌上办”和邮寄办、预约办等方式办理政务服务相关业务。具体途径如下:

1.网上办。通过电脑端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输入地址http://zjzwfw.gov.cn 或搜索,进入后点击个人服务或法人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网上申报后,我们会安排工作人员及时办理业务。

2.掌上办。下载浙里办app,打开后直接点击“办事服务”模块,选择您要办理的事项。

3.自助办。市、区县(市)中心和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均开设“宁波办事”24小时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区,提供公积金事项办理、社保和不动产证明等高频事项办理,您可就近就便办理。

4.咨询办。如需咨询,请您拨打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电话以及中心总咨询电话(0574-87187501)。

市行政服务中心各进驻单位咨询预约电话

5.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掌上、自助办理的事项,请您咨询各业务单位后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办理。疫情防控期间,中心所有办事结果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宁波市行政服务中心**部门窗口,地址: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

6.预约办。若您有急事确需到窗口现场办理,请您事前拨打中心进驻单位预约电话以及中心总咨询电话(同上)进行预约,并在办事途中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好口罩,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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