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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教育局

2024-05-13 15:28:15

万宁市教育局 https://wssp.hainan.gov.cn/hnwt/department

万宁市教育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中国 (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负责对本市各级各类学校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与督促;领导局机关、教育系统党组织的工作。

(三)研究拟订本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中有关教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布和发布。

(四)依法组织实施对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对各镇(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和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的办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监测全市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负责组织全市教育重大事项的专项督导。

(五)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乡镇教育的扶持与援助。负责全市幼儿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协调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六)负责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管理。指导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导农村、农民文化技术教育工作。

(七)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及社会对本市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以及学校安全工作。

(九)负责全市教师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校长、教师的培训和教师教育,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的实施。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全市教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

(十)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历教育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协调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一)规划和协调教育系统科研工作,协调和指导学校开展教学研究工作。

(十二)加强教育领域对外开放。指导教育系统与国际和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协调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监督管理自费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培训资源,举办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加强教育培训合作,培养高水平的国际化人才。指导外籍教师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三)承担全市语言文字的管理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负责普通话推广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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