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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2024-05-13 17:38:30

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http://qzpb.zwfw.gxzf.gov.cn/

浦北县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简易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9〕96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中、公开办理,建立健全事项目录和实施清单规范化调整机制,促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经研究,决定调整政务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驻的政务服务事项范围

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以及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行政权力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应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窗进出”、“一站式办结”。

二、集中办理要求

(一)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动态管理。原则上,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政府网站和审批系统、办事指南进行调整并更新到位,并向社会公布。

(二)严格实行集中办理。各镇(街道)政务办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从体制和机制上为“放管服”改革和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保障,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业深入开展。

(三)全面推进充分授权。各镇(街道)政务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权限进行明确界定,按照“权责统一、一窗进出、便民高效”的原则,采取相应措施,完善配套制度和办法,充分授权政务大厅各窗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高现场办结率。对无法当场办结的事项,由窗口转交、协调、督促本镇(街道)内设机构限时办结。

(四)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各镇(街道)政务办要逐一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并向社会公布。要进一步缩减申报材料,取消一切非法定前置条件,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最大限度推动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

(五)推行网上办事,做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各镇(街道)政务办要认真梳理本单位网上办理事项清单,同时登陆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确保事项要素完整率100%,事项网办率必须达95%。办理形式设置为网上办理,安排专人每天对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的网上申请业务进行跟踪,及时接收来自网上申报材料、做好网上预审、受理、审核、审批、咨询、投诉等相关业务。

(六)加强行政行为监督。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凡应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的业务,一律不得在原单位办理。进驻单位的政务服务事项不得擅自撤出或在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外“双轨运行”。县政务办将定期到各镇、街道督促指导,确保工作顺利完成。

(七)规范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各镇(街道)政务办要加强对本镇(街道)实施政务服务事项的指导和规范,强化监管,确保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将新增、取消、下放和调整的政务服务事项落实到位。

本次公布的政务服务事项属动态管理,有行政审批职权的部门必须以此为依据行使行政审批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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