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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2024-05-14 11:13:53

东莞市公安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s://www.gdzwfw.gov.cn/portal/v2/branch-hall?orgCode=007331881

东莞市公安局职能信息

东莞市公安局,正处级建制,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机构按性质分为内设机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三类。其中:

内设机构25个:指挥中心、政治处、警务保障处、科技信息化科、审计科、刑事警察支队、治安巡逻警察支队、交通警察支队、警卫支队、特警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技术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网络警察支队、警务督察支队、禁毒支队、监所管理支队、公共交通治安管理分局(轨道交通治安管理分局)、反恐怖工作支队、出入境管理支队、法制支队、打击走私支队(水域治安管理支队)、行政审批协调科、联合情报作战中心、森林分局(食品药品和环境犯罪侦查支队)。

直属机构4个:东莞市人民警察训练学校、东莞市看守所、东莞市第二看守所、东莞市第三看守所。

派出机构:基层分局33个。东莞市有28个镇、4个街道办事处、3个管委会(松山湖、水乡、滨海湾新区),实行“一镇(街、管委会)一分局” 派驻标准(水乡按市里规划暂未设镇级派驻单位,虎门公安分局增挂滨海湾分局牌子)。各分局基本按照“一中心(指挥中心)、一室(政工监督室)、五大队(法制、国保、刑侦、治安、巡警大队)”模式运作。


东莞市公安局主要职责

东莞市公安局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是全市公安人民警察的领导、指挥机关。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公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部署、指导、落实全市的公安工作。

(二)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并提出对策。

(三)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负责侦办涉及全市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政、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东莞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工作。

(五)依法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

(六)指导并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和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负责对保安服务实施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以及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管理工作。

(八)依法对涉毒案件进行侦查、打击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活动。

(九)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及保护工作。

(十)指导、协调、组织对全市恐怖活动的防范、侦查工作,防范、处理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负责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教所的管理工作;承办劳动教养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来莞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以及省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公安科研工作;规划公安通讯、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察建设;为各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装备等服务。

(十四)指导、检查、督促各级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民警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负责公安机关组织建设和公安民警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指导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的建设、领导工作。

(十六)指导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七)依法进行消防监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十八)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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