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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2024-05-14 13:55:11

滨州市司法局(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http://bzzwfw.sd.gov.cn/bz/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BZ371600SF

滨州市司法局职能信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审查报送市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三)承办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实施后的评估工作,负责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实施规范性文件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承办市政府组织起草的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市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裁量权,审核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指导、监督市直各部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拟订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法律服务资源,组织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负责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审核、指派等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律师、法律服务者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对市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代理市政府行政诉讼和以市政府作为民事主体的相关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协助落实市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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