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赤峰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2024-05-14 14:04:49

赤峰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http://zwfw.nmg.gov.cn/city_index?regionCode=150400000000&record=istrue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由市政务服务中心主办,本网站是集办事服务与工作动态于一体的综合政务服务平台。上海卓繁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运行维护。本网站作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心面向社会的窗口,是公众与中心互动的渠道,对于促进政务公开、推进依法行政、接受公众监督、改进行政管理、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具有重要意义。

赤峰市政务服务中心门户网站分为办事服务和工作动态两个模块。办事服务模块中开通了“赤峰市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事大厅以行政审批、法人办事、个人办事、并联审批划分为四部分,“个人办事”和“法人办事”提供了按主题和按部门两种分类类型,办事群众可以通过按主题或按部门查看所要办理的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直观地了解到该事项基本信息,如办理机构、责任处(科)室、咨询电话、受理地点、受理时间、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等,同时提供服务表格和填表样式的在线下载服务。并以问、查、看、办、诉为主题,清晰直观地体现服务细节,最大限度为公众提供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工作动态模块中开通了“政务公开、中心概况、工作动态、政策学习、考核情况、办件结果公示、办件量统计”等栏目,第一时间权威发布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要政策文件和先进地区做法等政务信息,同时面向社会提供与中心业务相关的互动交流新渠道。


注册协议

一、【目的意义】

为保证网上政务服务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法人用户注册、验证应采用实名制。统一用户注册和验证是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线上服务法律关系的前提,是今后全国政务服务实现网上“一地注册,各地互认”的基础。在您成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法人注册用户(简称“法人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同意遵循本协议之所有约定。

二、【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政务服务网的运营管理权归政务服务机构所有。本协议是由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与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简称“政务服务机构”),明确双方通过内蒙古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

三、【服务内容】

法人用户能够访问互联网政务服务网站、检索静态信息、进行在线咨询、申办政务服务事项,可在专属空间查询所办事项的过程信息和历史信息,储存信息资料,维护用户空间信息,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经办人进行分级分类授权管理。

四、【用户承诺与授权】

法人用户在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和使用政务服务平台时承诺并确认: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法人资料;

(2)及时更新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及经办人等关联信息;

(3)同意接收来自政务服务机构推送的信息;

(4)在提请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中,按服务内容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要件材料,并及时对上传本平台的要件材料做好更新维护;

(5)自愿选择物流快递、网上支付等第三方服务时,及时提供真实姓名、联系地址、联系方式、账户等相关个人信息;

(6)不存放与政务服务申办无关的信息内容。

五、【用户信息保障】

政务服务机构依法保护个人隐私,不违法违规向与政务服务无关的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

六、【用户的密码和安全性】

考虑到法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其帐号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和委托经办人实际操作,其行为应由法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上述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帐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建议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帐号安全。

七、【禁止条款】

法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政务服务机构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八、【结束服务】

法定代表人若反对任何服务条款或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不需要接受相关政务服务,可注销帐号,如之后需要使用相关服务,需重新进行注册认证。

九、【注意事项】

政务服务机构将加强网络安全和风险防控,因技术原因和网络中断等因素,可能会造成法人用户的实时操作无效和暂停,请注意备份相关资料。

十、【其他规定】

政务服务机构依照本服务条款及后期依法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重复另行签约。


中心热线电话:0476--8301890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