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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05-14 15:36:24

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 http://wfhtzwfw.sd.gov.cn/htq/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WF370703JY

潍坊市寒亭区教育和体育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提出意见和建议,在职权范围内对有关问题作出决定。

(二)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教育和体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主要负责拟订全区教育、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四)负责全区基础教育、学前教育、婴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特殊教育、继续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和家庭教育等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主管全区教师工作;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负责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五)统筹规划中小学、幼儿园布局;按规定承担中小学、幼儿园等的设立、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教育和体育拨款、教育和体育基建投资和学生资助政策,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开展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和评估监测工作;对全区教育和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及考试工作;规划、指导继续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全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九)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组织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重大教育科研项目并协调实施;负责拟订区级教育改革的有关课题并组织实施;规划、指导并推动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的科研、教育教学改革、教研成果转化工作。

(十)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

划;组织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参与全区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布局;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筹规划竞技体育发展,确定运动项目设置和重点布局;拟订全区性体育竞赛计划,管理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组织承办区综合性体育赛事;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负责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和参与推动全区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区级体育社团资格审查,负责各类体育学校、体育项目俱乐部资格审查和业务指导工作;组织指导业余训练、体育科研、体育教育、体育宣传及体育干部和专业人才的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学校的安全监管和维护稳定工作。

(十四)负责与国外、港澳台地区的教育和体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

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区深化“一次办好”改革的要求,组织推进本系统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工作,依法承担划转到区审批服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关联事项和收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优化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机制,加快建立现代教育治理体系,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促进体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机构设置

区教体局设置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综合教育科(挂学前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牌子)、综合保障科(挂安全科牌子)、资助财务中心等5个职能科室。

三、部门职能

区教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督查、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值班、安全等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的拟订、审核工作;负责重大事项的调查研究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工会、妇工委会工作;承担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学校的精神文明创建、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

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建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的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配合推进教育和体育系统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传教渗透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调查处理教育和体育系统内违反党纪政纪案件;完成区纪委监委、区纪委派驻组和市教育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挂人才工作科牌子)。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领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职级评定、培训、交流、监督及校长后备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教师培养、培训和师德建设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及教师考核工作; 负责全区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表彰奖励;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制定全区教师教育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对口支援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有关领导班子和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学校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本系统职能转变相关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

(三)综合教育科(挂学前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牌子)。指导、推进全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承担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综合改革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教育和体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会同有关科室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和教材建设的政策规定;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性文件,提出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具体措施;承担有关学校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指导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负责中考、中小学招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招生政策制定及监督实施;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教学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区特殊教育工作;负责共青团、少先队和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发展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全区学前教育园所的规划布局、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指导幼儿园开展保育教育工作。

负责全区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民办教育和继续教育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学历教育、自学考试助学以及其他文化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区社会教育工作,负责社区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开放以及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指导对外汉语推广工作;统筹全区职业教育发展;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区级教师培训计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

研究拟订全区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全区健身计划,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组织和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和推动学校体育、农村体育、城市体育及其他社会群众体育和健身活动的发展。研究拟订全区业余训练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提出全区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意见;组织协调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工作;负责全区裁判员、运动员等级的审批、申报工作;指导各运动队训练、竞赛、人才培养、选拔和运动队伍建设,负责体育科学研究工作。负责落实体彩公益金使用管理规定;指导监督区级体育彩票销售机构的销售行为;负责本级体育彩票宣传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规划指导全区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全区学生体质健康、艺术素养调查和监测工作;协调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活动。

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监测工作;对全区教育和体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指导全区督导责任区建设;负责指导推进全区教育惠民服务工作。

(四)综合保障科(挂安全科牌子)。负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监督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协调指导学校安全保卫和学生预防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协调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做好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信访维稳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对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校园安保人员队伍建设;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安全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监督中小学、幼儿园饮食卫生;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防范和处置邪教问题工作。

(五)资助财务中心:负责参与拟订教育和体育经费筹措和管理的政策规定,编报区级教育和体育经费年度预决算建议方案,监测教育和体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学校和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教育援助资金、教育贷款的管理工作;负责规范全区中小学教育收费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助学、学生资助有关政策,指导学生资助工作;负责教育和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

负责全区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的定期审计和相关负责人离任审计;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财务收支及机关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开展教育和体育系统经费专项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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