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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4-05-15 13: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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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能信息

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11年4月开始筹建,中心位于安龙县西城区迎宾大道,办事大厅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综合办公大楼一楼、二楼,总面积3280平方米,2013年9月,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3〕36号)要求,经十一届安龙县委常委会2013年第18次会议议定,更名为“安龙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目前,中心有主任1名,副主任1名,工作人员3名,平均年龄30岁。进驻事项156项。其中,行政许可61项、非行政许可审批40项、便民服务55项;常驻制单位19个共49名窗口工作人员,联络制单位15个,分厅2个(县人社局、县交警大队)。大厅设有休息区、投诉室、咨询服务台、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机等服务设施。主要职能:县政务服务中心,在县政府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原则,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和服务;负责研究和制定管理办法,报县政府和有关单位审定,并负责组织实施;汇同县监察局对各部门行政效能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对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组织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组织开展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管理9个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办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县政务服务中心将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以“廉洁勤政、公证透明、服务规范、务实高效”为工作原则,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并联式审批、阳光下运作、规范化管理”的模式来运作。通过抢抓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机遇,实现将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宽敞整洁、环境优美、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办事公开透明、管理信息化的政务公开平台,不断提高政府政务信息化政务公开水平;建设成为制度健全、管理科学、服务便民、办事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明显提高政府的行政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满意程度;建设成为权力运行的政务监督平台,提高行政监察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水平,为安龙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服务保障。

《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宗旨、业务范围、机构规格和人员编制规定》(安机编字〈2011〉09号)确定:
一、宗旨和范围
宗 旨: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服务。
业务范围: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等。
二、机构规格
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为副科级事业单位(挂安龙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隶属安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中心的公文处理,会务、车辆调度、物品采购、设施维修等工作,负责人事、工资、集体福利和管理,负责后勤、卫生、安全保卫等事务。
(二)业务股
指导全县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协调中心窗口单位开展各项业务,中心业务报表的分析、处理,重大事项联审(联合踏勘)的组织、协调,中心业务的咨询服务,对审批办证中心内容、办事程序、运行制度的修改完善和解释。
(三)监督管理股
监督检查全县政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政务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认真做好收退件的认定复核和办结时间的查验工作,负责对各窗口单位的月度考核和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政务中心的日常考勤,受理服务对象的投诉。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安龙县政务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8名(其中:工勤编制1名),列入县级财政全额预算(参公事宜按程序报批)。
领导职务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内设机构领导职务职数:设股级职务职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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