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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2024-05-15 14:58:47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 http://zzzwfw.sd.gov.cn/zz/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ZZ370400GJJ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能信息

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邮箱zfgjjgl@zz.shandong.cn(本邮箱不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如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请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页面在线提交。)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职责:承担中心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管理服务,承担文电、机要、保密、信息、政务公开、档案、资产、会务、接待、应急、值班、安保等工作;承担中心管理经费的支出及核算等工作;承担督办中心决策事项落实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

职责:承担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奖惩、调配、培训、考核、档案、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出国(境)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三)业务管理科

职责:编制、执行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相关数据、报表的统计分析及报送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政策的拟订、调整、宣传和实施工作;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化管理和指导、培训工作。

(四)会计科

职责: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编制年度预决算和会计报告;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合理调度资金,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承担对受托银行年度考核工作;承担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五)信息科(挂客服中心牌子)

职责:承担全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的运行、升级、维护和管理;承担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承担12329热线管理及网上咨询回复工作。

(六)稽查科

职责:组织实施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稽核、电子稽查和专项检查等;依法依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投诉处理回复与舆情处置工作。

(七)滕州分中心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滕州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八)枣庄矿业(集团)公司分中心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枣庄矿业(集团)公司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九)薛城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薛城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山亭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山亭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一)市中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市中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二)峄城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峄城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三)台儿庄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台儿庄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四)高新区管理部

职责:按照授权依法依规承担枣庄高新区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五)市直管理一部

职责:按照授权和分工依法依规承担市中区范围内市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六)市直管理二部

职责:按照授权和分工依法依规承担薛城区和枣庄高新区范围内市直单位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和贷款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和服务工作;按照职责权限承担宣传、安保、档案、系统维护、组织协调等工作。

机关基层党组织。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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