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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24-05-16 09:46:00

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https://sh.zwfw.hlj.gov.cn/

绥化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职能信息

(一)贯物执行国家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县(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革工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绥化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作。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间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市委发展环境整治領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

与市经济合作局的有关责任分工。市经济合作局负责组织指导对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经济合作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经济合作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付仕仲:主持全面工作。主管机关党总支、投资项目促进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立平:负责常务工作,协助局长分管机关党总支。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考核评价指导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雷:负责政务服务工作,主持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工作。分管政务服务管理科、大数据建设管理科。

调研员王明君:经局长授权,协助局长分管投资项目促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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