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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5-16 11:54:00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zwfw.cq.gov.cn/fjx/govservice/project?type=fr&mode=dept&orgCode=5002360032

奉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贯彻执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贯彻执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开展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工作,负责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工作,贯彻实施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承担行政监督责任。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落实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

七、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政策措施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拟订人才引进政策。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负责留学人员来奉节的管理服务工作。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措施,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措施。牵头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九、会同相关部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职务任免、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十、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功勋荣誉表彰和评比达标表彰的评选推荐工作,根据授权承办县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三、负责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四、协助做好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建工作。

十六、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规划财务科、乡村振兴科、信访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安全、档案、卫生、统计、行政后勤等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内部管理制度和行政运行规范;负责本系统重大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工作经费预算决算和项目资金管理工作;负责全局性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文字材料的撰写;负责全局信访接待、回复和民生之声、群工系统等相应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考核工作;负责全局信息宣传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二)政工科(党建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本系统党建、群团、优化营商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本系统干部职工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窗口单位行业作风建设工作;牵头负责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解释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牵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和法治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统筹指导国家和市级企业劳动模范的推荐审核;指导和监督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指导处理重大劳动人事争议;督促落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制度;统筹指导全县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和实施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和国有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

(三)基金监督科(内部审计科)

负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基金、运营政策执行及运营机构资格标准;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就业资金的收支、管理、运营,受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事项,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督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加强基金管理;牵头内部审计工作。

(四)人力资源科(行政审批科)

负责职业能力建设,综合管理全县就业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职业培训机构;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开发培训工作;牵头拟订人才规划(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智力引进和管理;指导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继续教育规划和培训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考核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三支一扶”、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和选派大学生的招募、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人力资源调配日常工作;开展非公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服务,承办非公企业工作人员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全县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特殊工时制度、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负责劳务派遣行政、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许可;负责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审核;承办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港澳台交流合作和外事管理工作。

(五)社会保险科

负责社会保险的预测预警和信息指导;指导业务经办机构贯彻执行养老等相关补充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开展社会保险调研工作;负责报送各类保险数据和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决算,并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提出审核意见;统筹协调社会保险基金的征收和参保扩面工作;负责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组织实施工伤(职业病)、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和护理等级鉴定工作;负责组织机关事业单位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监督执行工伤死亡供养亲属的待遇项目及标准、政策;负责企业特殊类型职工参保条件及缴费条件的确定;负责企业职工工龄认定审核和特殊工种管理工作;承担企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审批、退休批文、退休证(资格证)发放和连续工龄(包括视同缴费年限)认定;负责工伤认定工作。

(六)事业管理科

负责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和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公开招聘、聘用、考核、奖惩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人事管理、统计年报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工勤人员和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鉴证工作;组织实施深化职称改革和职称申报受理、牵头评审工作;负责职称、专家管理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引进、培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业单位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综合管理奖励表彰工作。

(七)工资福利科

贯彻执行工资收入分配、福利、津补贴、休息休假和离退休政策;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及相关待遇统发、监管、调查统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工作;承担机关事业单位(除市管干部外)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的待遇审核及监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调整、丧葬抚恤、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的办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连续工龄的确定、认定;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退休审批及监管工作。

(八)就业促进科(农民工工作科)

拟订就业创业规划和计划、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相关政策和补助标准,贯彻执行失业保险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开展劳务培训,拟订农民工工作规划及政策措施,联系协调县外劳务基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牵头制订统筹城乡就业创业发展规划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管理;负责就业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指导拟订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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