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网

专业保函办理平台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4-05-16 12:09:32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https://www.shhuangpu.gov.cn/yqyw/010001/010001017/department.html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能信息

上海市黄浦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住房保障、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

2.根据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住房保障和住房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廉租住房制度的实施。

4.参与住宅项目规划的审核。参与住宅基地详细规划方案的审核、扩初设计的审批以及土地招标、拍卖、挂牌文件中相关建设指标的确定。

5.负责新建住宅交付使用的许可管理。贯彻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建设。

6.推进年度住宅建设、施工及配套设施计划的实施。协同有关部门对新建住宅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参与制定住宅竣工配套计划、新建住宅绿化建设计划,参与住宅区配套设施建设,负责公建配套用房的征收与管理。

7.负责落实各类房屋测绘、房屋权属管理等制度。负责房屋测绘、房屋权属档案等管理工作。负责对房产交易实施监督管理。

8.建立健全本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加强房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中介行为。按权限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存量房买卖和交换、房屋租赁等房产转让管理,房产经纪行为和房产经纪企业的管理,房产开发经营企业的备案和资质管理。

9.负责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物业区域划分、物业管理用房配置、维修资金、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协议选聘等管理工作。指导街道办事处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以及其他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居住类房屋的修缮、综合改造的管理。负责拟订、编制居住类公有住房房屋修缮的总体计划。负责居住类房屋修缮、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化房屋安全检测的行业管理,指导监督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防汛防台安全管理。

11.负责组织推进旧区改造工作。负责对房屋征收事务所及征收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组织房屋征收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考核。组织协调房屋征收补偿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负责房屋征收工地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拆迁、征收矛盾的化解工作。

12.负责住房分配制度改革、公有住房出售、公有住房租金调整、私房落政以及旧小区综合治理等住房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

13.负责房屋、房改等有关资金的归集和管理。负责住宅建设配套工程费的征收。

14.组织、指导、协调并监督住房建设、房产市场、物业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授权范围内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确认房产权属。

15.参与制定、贯彻、实施优秀历史保护建筑规划。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居住类优秀历史建筑的修缮工作。负责与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相关的其他工作。

16.加强对街道开展房屋管理工作的业务协调,协助街道做好房屋方面法规政策的业务培训。协调和配合街道做好房屋与环境集中综合整治工作。

17.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张振宇(党组书记、局长):全面主持局党组工作、负责局全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干部、人事、资金管理、外事等工作。

李昉(党组副书记):协助局党组书记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党委等工作。

杨伟新(副局长):分管住房保障、住宅建设(主要包括住宅配套建设、住宅交付使用许可、住宅建设施工计划、住宅产业化)、联系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房地产市场、房地产测绘、房地产权籍、房地产档案管理、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朱炯(副局长):分管房屋征收(拆迁)、拆房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法制、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

朱江伟(副局长):分管旧住房综合改造、房屋修缮、房屋安全监督、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沈锦章(三级调研员):负责区动拆迁历史遗留矛盾化解相关工作。

朱若菡(四级调研员):分管物业管理、物业小区综合治理、防汛防台、应急抢险、分管业务领域的安全生产等工作;负责局信访相关工作。

陈曙(四级调研员):分管“12345”市民服务热线;协管物业管理、信访等相关工作。

上一篇   下一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