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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2024-05-18 08:23:59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http://hf.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012423010000000000&cityCode=340124000000&cityName=%25E5%25BA%2590%25E6%25B1%259F%25E5%258E%25BF

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庐江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2019〕16号)和《中共庐江县委、庐江县人民政府关于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庐发〔2019〕3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县知识产权局牌子。

主要职能职责有:

(一) 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 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准, 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 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化妆品、计量、特种设备等相关行政审批工作。开展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工作,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 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乡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 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组织指导规范市场价格行为。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 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 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负责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 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 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全县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 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统一审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依据法定职责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贯彻实施。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

(十二) 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 规范检验检测市场, 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 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 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五) 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 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

(十七)监督实施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标准、技术规范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依职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管理规范。

(十九)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职责组织开展查处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分工

卢昌东(党组书记、局长)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联系电话:0551-82566601;

孙卫东(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市场监督检验检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场监督检验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联系白山、同大、盛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33;

蒋林宏(党组副书记):负责组织、宣传、人事教育、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机关党建、非公党建、意识形态、个私经济监管、企业监管(外资企业监管)、商标广告监管、知识产权保护和工会、青年、妇女、关工委、离退休老干部工作。分管人事教育科、企业与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机关直属党委、纪委办公室、工会、妇委会、关工委。联系白湖、龙桥、矾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03;

陶卫东(党委委员、副局长):负责市场监管稽查、财务装备、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分管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财务装备科、办公室。联系城南、城北、冶父山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26;

施家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按照县纪委、监察委赋予的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联系电话:0551-82566610;

佘玉宝(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分管食品安全管理局、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联系郭河、金牛、石头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27;

胡宗青(党组成员):负责质量与认证、标准化和计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分管质量与认证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消费投诉举报中心)。联系汤池、万山、柯坦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78;

杨 洪:负责价格监督检查、市场规范管理、网络经营监督管理和扶贫工作。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局、市场规范管理科(网络经营监督管理科)。联系泥河、罗河、乐桥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551-82566615;

盛昌平(主任科员):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工作。分管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个体民营企业协会。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5;

阳 军(主任科员):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6;

李书生(主任科员):负责注册审批、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分管注册审批局。列席局长办公会和局党组会。联系电话:0551-8256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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