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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2024-05-18 12:30:48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http://www.zibo.gov.cn/lz/public/index

淄博市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根据《中共临淄区委、临淄区政府关于临淄区区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临发〔2019〕2号)的要求,整合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区商务局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反垄断相关职责,区物价局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相关职责,区知识产权局承担的知识产权管理等行政职能。2019年1月15日临淄区市场监管局正式挂牌成立,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监管市场主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及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按权限负责全区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等相关工作。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科室25个,基层市场监管所12个,副科级事业单位2个,核定行政编制149名,事业编制64名,现有人员258人。改革之年,区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党建为统领,努力当好“放管服”改革的先行者、市场公平竞争的维护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实现了机构改革和市场监管“两不误、两促进”,全区市场监管工作实现了精彩开局,被表彰为省级文明单位。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地址:淄博市临淄区大顺路63号

邮政编码:255400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00(工作日)

联系电话:05337310554

传真:05337310554

单位负责人:张磊

临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二)负责全区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协调指导。

(三)负责全区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全区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

(五)承担全区反垄断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区宏观质量管理。

(七)负责全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八)负责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负责全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计量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全区标准化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区认证认可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工作。

(十五)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负责小微企业名录建设和应用。承担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七)依职责组织实施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

(十八)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检查。

(十九)负责全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

(二十)组织实施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以及质量安全科技发展政策。

(二十一)按权限贯彻执行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承担全区执业药师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宣传。

(二十二)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教育培训、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三)负责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做好本行业领域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二十四)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二十五)负责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和分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安委会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市场监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组织人事科

(三)综合规划科

(四)政策法规科

(五)登记注册协调科

(六)信用监督管理科

(七)价格监督检查科(挂反垄断办公室牌子)

(八)反不正当竞争科(挂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牌子)(九)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

(十)市场规范管理科

(十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挂投诉举报处置中心牌子)

(十二)广告监督管理科

(十三)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促进科(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牌子)

(十四)质量发展标准化计量科

(十五)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六)食品安全协调科

(十七)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八)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十九)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二十)食品抽检和特殊食品监管科

(二十一)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

(二十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二十三)知识产权保护科

(二十四)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挂人才科牌子)

(二十五)科技和财务科

区市场监管局在12个镇、街道设立市场监管所,为区市场监管局派出机构,分别为:

辛店市场监管所,稷下市场监管所,闻韶市场监管所,雪宫市场监管所,齐陵市场监管所,皇城市场监管所,金山市场监管所,敬仲市场监管所,朱台市场监管所,齐都市场监管所,凤凰市场监管所,金岭市场监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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