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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

2024-05-19 08:23:48

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wj/c105601/quji_neirong.shtml

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职能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根据上级主管机关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计划和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 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主管机关和门头沟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重点税源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贯彻落实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并负责所辖区域内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反避税管理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组织实施所辖区域内税收和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检查工作。
(九)负责所辖区域内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十)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治理和落实征管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上级主管机关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二)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三)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门头沟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龙园路4号院内(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经济开发区雅安路9号)。
联系方式:69865090
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第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
主要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和服务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雅安路9号
联系方式:60803016
三、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第二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区级重点税源企业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集中管理和风险应对等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雅安路6号
联系方式:69832234
四、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第三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所辖区域内契税及个人销售房地产所涉及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负责城子街道、大峪街道、东辛房街道、潭柘寺镇、永定镇、龙泉镇、军庄镇、妙峰山镇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社会保险费、有关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联系方式:69860721/69828140
五、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大峪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大峪街道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南大街39号
联系方式:69804076
六、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潭柘寺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潭柘寺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联系方式:60803084/60803000
七、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永定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永定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联系方式:60806537
八、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龙泉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龙泉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大街50号
联系方式:69809145
九、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军庄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东辛房街道、军庄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2号
联系方式:60804546
十、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妙峰山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城子街道、妙峰山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滨河路52号
联系方式:69804296/61869307
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斋堂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大台街道、王平镇、雁翅镇、斋堂镇、清水镇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斋堂镇斋堂大街8号
联系方式:69833486
十二、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门头沟区税务局石龙税务所
主要职责:负责石龙经济开发区区域内的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龙园路5号
联系方式:60803095
注:相关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领导信息

宁伯东(党委书记、局长)
高文雄(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正处长级))
刘元辉 (党委委员、副局长)
野京祥(党委委员、副局长)
郭淼(党委委员、纪检组组长)
庞雁(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丽娟(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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