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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

2024-05-19 12:27:20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0106MB19921282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药品安全、标准化、知识产权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外资企业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指导全区各类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扶持个体、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商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和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规范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指导全区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反垄断执法调查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有关调查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全区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推进质量强区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全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规定权限组织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九)负责食品、药品等应急管理综合协调。负责全区食品、药品等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含酒类)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依职责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的相关工作。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落实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要求,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拟订全区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转化运用、交易运营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和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协调全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执法,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以及纠纷调处。研究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和推动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对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和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以及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依职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和监测工作。

(十八)负责农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协调种子、农药、兽药、鱼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负责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负责动物植物的防疫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有害物质残留等质量安全监督检测。负责对动物植物疫情的监测、控制和疫病的扑灭工作及种畜禽管理。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负责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

(二十)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二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党委书记、局长陈彤同志,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纪检监察组组长潘菱同志,负责区纪委监委派出第六纪检监察组工作;

党委委员、三级调研员孙章涛同志,分管党建工作科、组织人事科、工会;负责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孔令汉同志,分管质量管理科、计量和标准化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党委委员、副局长郭斌同志,分管法规科、稽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综合执法大队;联系消费者协会;

党委委员、副局长张宁同志,分管市场主体监管科(外资科)、信用和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和知识产权科;联系个体私营企业协会;

党委委员、总工程师陈定同志,分管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流通监管科(农业工作科)、餐饮服务监管科、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科、检验检测中心;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黄枏同志,分管办公室、财务科、市场规范和合同监管科、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科、信息中心、各基层所;指导各所基本建设和内部管理;

二级调研员李群芳同志,协助陈定同志分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级调研员彭卫民同志,协助孙章涛同志分管工会、文明创建、乡村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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