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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05-19 13:04:17

洛阳市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13006008003013?region=410322000000&creditCode=11410322MB15434538

洛阳市孟津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国民健康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划,负责拟定全县卫生健康、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拟订推进全县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疗管理制度,拟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三)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五)拟订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拟订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六)指导镇(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七)负责县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八)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合理利用。

(九)承担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县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县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编制计划生育药具计划,指导、监督药具的供应与管理。

(十一)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十三)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落实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十四)负责系统信访稳定、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和创建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 与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县级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县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及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孟津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全县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县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县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 与孟津县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拟订全县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指导全县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孟津县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 与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孟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孟津县市场监管局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孟津县市场监管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孟津县卫生健康委提出建议。(2)孟津县卫生健康委负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生产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餐具、饮具的出厂检验,餐具、饮具的包装标识进行监管;孟津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餐饮单位自行洗消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的容器进行监管。两部门要建立协调配合机制,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餐具、饮具不合格的,应当及时相互通报。(3)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在调查处理传染病或者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发现与食品安全相关的信息,应当及时通报孟津县市场监管局。(4)孟津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4. 与孟津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孟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孟津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要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医政中医股

(三)疾控法规股

(四)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股

(五)信访安全股

(六)老龄健康股

三、领导信息

王留宏
王海明
杨利平
刘春伟
郑广庆
王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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