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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农业农村局

2024-05-20 10:15:59

武汉市新洲区农业农村局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0117MB0U6356X4

武汉市新洲区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武汉市新洲区农业农村局职能职责

第一条  根据《武汉市新洲区机构改革方案》和《中共新洲区委 新洲区人民政府关于新洲区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区农业农村局为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新洲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三农”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谋划、组织推动和检查督办,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组织推进和统筹协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新洲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接受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

第四条  区农业农村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有关农业农村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指导和组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等政策措施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关于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承担农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畜禽、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配合做好农业资源区划相关工作。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配合做好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兽药质量、兽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国家标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区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开展疫情扑灭工作。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区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区级财政专项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定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实施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综治维稳、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质量安全,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

2.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生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领导信息

谢光林同志 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政全面工作。

雷保祥同志 副书记.副局长:协助主要领导负责全面工作;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种植业发展与生产、农业科教、信息统计、信访、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办公室)、科教与市场信息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人事科、信访办、监察室。

陈云峰同志 党组成员.农经局局长:主持区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站全面工作;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体制建设管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

高建斌同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局系统财务资产管理、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牲畜屠宰监管、农田建设管理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计划财务科、畜牧兽医科、农田建设管理科。

徐安全同志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区农业土地整理中心。

程  冰同志 党组成员 农业执法大队大队长:主持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全面工作。负责渔业渔政、环保督查、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渔业渔政管理科、能源办。

喻国顺同志 二级调研员:负责农业农村改革规划、农业经济分析、仓埠都市田园综合体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发展规划科、联系老促会。

胡明超同志 三级调研员:负责国防教育、森林防火、驻村帮扶等工作,协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区红星原种场、区农科所,协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

陶 琳同志 四级调研员:负责执法监督、普法、招商引资、乡村产业发展、安全生产、宣传、统战、文明创建、爱国卫生、综治、工青妇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法规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工会、共青团、妇委会、计生办。

胡基耀同志 四级调研员:负责局机关管理、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老干、机关作风建设、绩效考评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协管监察室。

邢建成同志 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农业机械化管理及农垦、血吸虫防治等工作及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机械化管理与农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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