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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

2024-05-20 10:24:49

武汉市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01170108979904

武汉市新洲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住房、人防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起草城乡建设、住房、人防地方标准、技术规定。提出城乡建设、住房、人防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以及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拟订城乡建设、住房、人防发展战略、改革方案、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规范房屋建筑和城市道路、桥梁隧道、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业和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等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职责。协调推进城乡建设、住房、人防法制工作。

(二)根据全区城市总体规划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订全区房地产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和佳房保障专项规划,制订全区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制订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推进统筹城乡建设。拟订统筹城乡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报订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各街镇城乡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学会、协会业务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活动,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指导促进建筑业、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装饰装修行业发展。按规定权限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行业监管,监督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监理、竣工验收等工作。指导完善地方工程造价定额及各类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抗震设防管理。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指导行业关键岗位继续教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负责全区基础设施项目储备和前期工作。组织编制城建项目年度建设安排。会同财政部门安排、使用和管理区级财政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统筹协调督办轨道交通等区级重点工程项目,以及其他项目建设。组织实施路灯建设、维护工作。组织实施区级城市道路维修养护工作。

(六)负责海绵城市和综合管廊建设的统一管理和综合协调。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协调推进城市道路范围内各类管线同步建设、集约建设。协调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和运营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指导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集镇和村庄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参与指导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参与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相关工作。

(八)负责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组织或参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以及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地面沉降处置和防治工作。

(九)负责推进城乡建设科技进步。组织技术引进、科技项目攻关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利用。负责新技术推广应用。推进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筑智能化等工作。

(十)负责推进建筑节能。承担装配式建筑和建筑节能减排推广应用工作。推进绿色建筑工作。监督指导预拌混凝土(砂浆)行业生产质量和绿色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十一)负责全区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贵建立和完善全区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全区各类保障性住房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筹集、出租等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监督管理以及全区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预(销)售许可和合同备案登记管理等工作。负贵全区房地产开发行业的管理。

(十三)负责全区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房地产市场体系,组织开展全区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房地产市场秩序整治工作。

(十四)负责全区房屋交易监督管理。负责房屋面积管理。负责房屋楼盘表管理。负责商品房网签备案管理。负责房屋交易核查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指导工作。

(十五)负责全区房屋租赁监督管理。负责研究制订全区房屋租赁管理的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房屋租赁市场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房地产中介(估价)行业的管理。

(十六)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和物业承接查验等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工作。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管理。

(十七)负责全区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全区房屋的安全鉴定、危房治理工作。指导全区危险房屋管理及应急抢险工作。负责全区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的监督管理。负责制订指导全区直管公房管理相关政策,负责区属直管公房管理。指导开展全区白蚁防治工作。

(十八)负责全区有关房屋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屋交易资金监管。配合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指导和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

(十九)负责全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二十)负责全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方面的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组织住宅科技信息交流与科技合作。组织推进房管信息化建设。指导参与住宅产业化发展工作,会同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负责房产档案管理和住房信息查核工作。

(二十一 )按规定开展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各类投诉和纠纷。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十二)指导全区房地产学会、房地产业协会、房地产中介协会、房地产估价师协会、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物业管理协会的工作。

(二十三)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和利用工作。

(二十四)协调推进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设计之都建设。

(二十五)依据上级规划制定和落实本区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人防工程建设计划,协同单位部门做好城市防卫建设。

(二十六)负责落实全区人民防空工程的建设与管理,监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与人民防空有关的规定。协助审批全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有关手续,做好已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平战结合开发利用以及安全生产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人防工程行业管理和人防建设统计工作。

(二十七)负责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建设与管理,建立全区人民防空通信警报网络,制订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规划。审核人民防空通信警报设施的拆除、迁移。

(二十八)组织制订新洲区城市防空袭预案、新洲区人口疏散方案,综合防御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察。督促城市重要经济目标落实人民防空要求,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全区防空专业队伍,制订训练大纲,督促制定战时人民防空医疗救护、物资和水电供应以及其他各项保障方案。

(二十九)战时参与组织指挥人民群众进行防空袭斗争,消除空袭后果,并协助有关部门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

(三十)组织开展全区人民防空知识的宣传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民防空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十一)管理全区人民防空经费、物资和国有资产,编制全区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并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三十二)按规定承担全面从严治党、国家安全、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保密等主体责任。

(三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雷健镔:主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防办)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  俊: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局日常工作,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编制、绩效目标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编制及项目建设、城建重点项目建设、智慧城市、路灯管理和市政道路维护;负责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管网管理工作,分管机关党委、人事科、信'访科、建设科、管网站。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  践:负责住房保障、房屋交易市场、物业市场管理和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问津新城建设协调、招商引资工作,分管房产综合科(住房保障科、物业管理科),房产交易所、房屋安鉴所、房产测绘队、装饰所、新舟公司和邾城、阳逻、仓埠房管所。

党组成员、总工袁俊梅:主持局机关党委工作,负责组织、主题教育、双拥、宣传、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财务管理、村镇建设、特色(生态)小镇建设、新型城镇化、城建档案管理、乡村振兴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管理、人民防空、轨道交通及地铁小镇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分管机关党办、人防科(工程科、指挥通讯科)、房地产开发办、财务科、村镇科、城建档案馆,协管人事科。

党组成员、区建管办主任曹仲明:主持区建管办全面工作。

二级调研员周向一:主持局工会工作,协助负责机关管理、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议提案办理工作,协管办公室。

三级调研员陈建东:负责机关管理、文明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行政、计划生育、议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妇联和共青团等群团工作,协助负责绩效目标管理、信'访维稳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协管信'访科。

区建管办总支书记童和顺:主持区建管办党务全面工作,协助主任负责行政日常工作,分管区住建局派驻阳逻开发区服务中心、区住建局消防验收中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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