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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红盾网)

2024-05-20 11:19:52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局红盾网) http://xxgk.shhk.gov.cn/hkxxgk/Depart/Default.aspx?categorynum=002&deptcode=001026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为进一步构建边界清晰、运行顺畅、监督有力的部门职责体系,提高效率效能,根据《中共虹口区委办公室虹口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定”规定的通知》(虹委办﹝2019﹞5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审议同意,现将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主要职责(修订版)通知如下:

1.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统计、保密、信访、接待、档案、后勤保障、国有资产管理及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综合性调研、对外宣传、舆情处置;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合作交流与外事工作;组织办理区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提案;负责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协调处置;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组织人事科。负责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干部培训、工资福利、人事档案、考核、先进评选表彰、科级及以下干部政审、因私证照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范围内科级干部选拔、考察、考核、调整及任免等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暂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3.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市场监管执法监督、法律法规的宣传及培训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复核、听证的组织工作;组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赔偿等相关工作;审查重大案件,参与信访复查复核;负责牵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案的研究及相关工作;指导基层单位法制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4.财务科。负责本局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财政预决算工作;承担票据管理工作;负责本局日常报销和经费支出的审核工作;参与国有资产、基本建设、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核对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5.注册许可科。负责本区各类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登记;负责本区广告发布登记;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施工告知;负责本区防伪技术产品使用备案;负责本区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负责本区食品经营许可;负责本区药品零售企业许可;负责本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除连锁、各类医疗器械、第三方物流外);负责本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复原乳生产液态奶备案;负责本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准许生产证核发;负责本区上海市工业化豆芽生产企业备案;负责本区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负责本区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除特殊食品);负责本区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负责本区《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审批;负责本区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运输证明审批;负责本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从事第二类精神

药品制剂零售业务的审批;负责本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负责本区毒性药品经营(零售)审批;负责本区罂粟壳经营(零售)审批;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管理者代表备案及本区生产出口医疗器械信息备案;负责本区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一级审查);负责酒类商品零售许可证的审核和发放、配合市局负责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的核查;负责市场主体网上登记及其他非传统方式登记工作;承担各类注册许可信息的统计、分析、公开工作;负责本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具体事宜的落实;承担对基层所各类注册登记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6.市场主体监督管理科。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相关协调工作;开展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配合有关方面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暂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7.公平交易科。督查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协调组织专业类案件会审;根据授权,组织对涉嫌垄断行为进行调查;指导查处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负责“两法衔接”移送案件的审核和统计;负责外单位移送案件(线索)的分发和相关线索管理;负责本局局批案件的核审和强制措施审核;负责我局执法办案相关规范、制度起草;组织开展竞争执法专项;牵头开展案件涉及物品拍卖、收购、销毁等事项;组织开展无照经营整治和专项检查;组织开展辖区直销企业分支机构(省级分支机构除外)和服务网点的监督管理,指导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查处;协调组织开展市局执法稽查处下发的跨部门执法专项,明确专项任务的职责分工、任务目标等;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8.市场规范监督管理科(物价检查科)。组织维护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和展览、展销会的经营秩序;组织开展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和无照市场整治工作;参与监督管理生产要素市场;指导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含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网上监测);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经纪活动以及有关中介服务机构;指导监督管理拍卖行为;办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推广合同示范文本以及监督管理消费类合同格式条款;组织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研究制定本区价格监督检查的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价格监督检查,组织监督检查经营者执行政府定价、指导价、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的执行情况,以及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情况;组织开展本区价格诚信建设活动;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9.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组织协调虹口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制定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具体措施、办法;组织开展面向企业、社区的消费宣传教育与引导;组织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整治工作;接受、分派、汇总、分析、反馈“12345”、“12331”、“12365”、“12315”、“12358”的交办工作;接待虹口区公众咨询、投诉、举报工作;协调、指导、督促、考核基层单位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会审有关重大消费侵权案件;联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0.知识产权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负责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导工作;负责实施国家、本市、本区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承担知识产权有关联席会议、联合行动的综合协调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受理驰名商标认定申请;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依法对知名商品特有的商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保护;组织查处商标、专利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利专用权;监督管理商标的使用和印制;监管和指导知识产权代理机构。负责本区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发明创造奖、专利工作试点、示范企业(园区)等形式审查和推荐工作;负责本区商标、专利专项资助工作。指导辖区广告业发展;依法实施媒介(事业)单位广告发布登记,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监测辖区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监督管理广告内容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行为;组织协调公益广告宣传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质量管理科。组织制定并实施提高质量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质量强区工作;组织实施政府质量奖励制度,推进品牌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工程设备监理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分析本区域产品质量状况;配合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结果的处置;组织实施辖区产(商)品(包括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和监督抽查工作;参与组织开展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许可的现场审核;组织实施强制性产品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后监督检查;配合开展产品缺陷管理,实施有关问题产品的召回和处置;制定质量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处置;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2.标准化管理科。组织辖区标准化发展战略的实施推进,编制标准化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辖区标准化工作;管理、协调和推进各级各类标准化示范试点工作;组织辖区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推进和指导辖区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开展辖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监督检查;开展辖区各级强制性标准贯彻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受理本区域市区两级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申报;推进和指导开展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组织和推动标准化技术机构开展相关活动;组织开展辖区标准化宣传和培训活动;配合实施部门规范化建设;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和节能监管工作;负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组织实施特种设备日常监督检查和各类特种设备专项监督检查;组织实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应急处置和一般事故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年度重点监控单位目录和生产、使用单位年度检查计划,并对基层单位计划落实情况开展督查;负责特种设备统计工作;负责对各基层单位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业务培训、指导、考核;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4.计量监督管理科(认证管理科)。组织管理和监督本区域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和制度;依法管理量值传递和溯源;组织对计量器具的制造、修理、销售、进口、使用环节以及检定、校准机构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计量器具、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制度,开展能源效率标识计量监督检查、组织对水效标识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商品包装物减量工作;牵头组织处理计量纠纷,组织计量仲裁;组织实施能源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本区域诚信计量体系建设,指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计量保证体系。组织实施国家规定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负责本区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本区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有关工作;鼓励和引导各类组织开展管理体系认证、自愿性产品认证和服务认证,负责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管理。推行质量认证制度,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实施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对向社会出具公证数据的各类检测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5.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制定对本区内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生产、经营(含餐饮业、食堂等,下同)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基本制度和措施;指导和督促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的日常监管、抽样(快检)、专项整治、培训、食品安全信息追溯、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以及食品召回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组织实施辖区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含食物中毒)应急预案制定、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业务培训和绩效评估;负责酒类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的业务指导及宣传培训工作(暂定);负责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产品安全等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暂定);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6.药品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组织制定辖区药品、化妆品经营、使用各环节的日常监管、快速检测、抽样方案、专项检查、重大安全保障等的工作计划、运行制度,并做好协调、指导和督促工作;负责辖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再认证工作;负责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负责辖区高风险药品经营单位(包括药品生产企业,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药用包装材料、化妆品生产企业和药品批发企业的日常监管及专项检查;负责药品、化妆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认证等的培训和咨询工作;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上报工作;制订药品、化妆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处置;督促指导基层所对药品、化妆品的投诉处理;做好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7.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组织制定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各环节监督管理的工作计划、制度和措施;组织对辖区器械安全监管信息的收集、报告;指导、督促开展辖区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和专项检查;组织实施医疗器械抽样抽验工作;负责辖区医疗器械相关法律法规等培训和技术咨询工作;组织、指导、督促开展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年度信息登记审核、经营企业自查报告审核;参与组织辖区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核查、注册现场审查、诊断试剂研制核查抽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行政许可体系审核;配合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做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辖区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实施及应急处置;组织开展对辖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调查工作;负责协调、督促基层单位对医疗器械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反馈等工作;推动辖区医疗器械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做好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相关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8.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本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工作;承担本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综合管理、协调指导、监督考评、应急管理;负责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络服务,推动健全协调联动机制;负责推动本区食品安全法制、监管机制等制度建设,完善与规范本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发布机制;负责指导街道食品安全协调机构开展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对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宣传科普工作;负责完善本区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机制;牵头开展无证食品经营综合治理;牵头组织食品安全创建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19.基层工作指导科。负责拟定本局党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基层所队党建指导工作;协助党组开展对机关和基层所队的党风廉政工作;协调推进机关及基层部门规范化建设;负责双拥、统战工作;指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独立开展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0.执法稽查科。拟定并组织实施行政效能建设、政风行风建设相关规划;组织开展对机关及基层所队党支部建设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各部门绩效考核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基层所队综合监管及办案工作的稽查;开展对大案要案事项的监督检查;牵头承担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违纪线索的调查、立案、纪律处分执行的后续工作;负责“12345”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21.其他职责。上级部门布置的创文、创卫等阶段性、非常规工作,涉及全局的,由与上级部门对应的责任部门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局相关部门负责配合具办,执法稽查科负责全程督导;仅涉及个别业务科室的,由该业务科室负责牵头并组织实施。

上述职责,如遇机构改革等特殊因素需要修订的,经局党组讨论同意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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