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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2024-05-21 07:47:58

沧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http://czcx.hbzwfw.gov.cn/

沧县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沧县,隶属河北省沧州市,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冀中平原东部。西靠河间市、献县,北界青县,东邻黄骅市,东南与孟村回族自治县相连,南接南皮县与泊头市,总面积15.33万公顷。 2020年,沧县总人口73.43万人。有27个少数民族,2.91万人,占全县总人口3.97%。截至2021年10月,沧县辖7个镇、12个乡。县政府驻沧州市新华区。

沧县境,春秋、战国时期为燕、齐、赵三国地。秦属巨鹿郡。西汉置浮阳县(治所在东关村旧城内),属幽州渤海郡。东汉、三国、两晋,浮阳县属冀州渤海郡。南北韩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分渤海、章武二郡之地置浮阳郡,郡治浮阳,属瀛州。熙平二年(517),分冀瀛二州之地置沧州。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浮阳为清池(治所未变)。唐武德五年(622)于长芦(今沧州市区)置景州,清池属之。五代时,清池县属景城郡横海军节度。北宋,清池县属河北东路沧州景城郡节度。元代,清池县属中书省河间路沧州景城郡。延佑元年(1314)五月,徙州治于长芦故县。明,沧州属北平中书省。后改为北平布政司。洪武二年(1369)徙州治于长芦镇(今沧州市区),省清池县并入沧州。清初,沧州属直隶省河间府。雍正三年(1725)升为直隶州。雍正九年(1731)改为散州,由天津府辖。民国2年(1913)沧州改为沧县,属直隶省渤海道。民国25年(1936)春,沧县划属河北省第七督察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沧县政区几经变动,先后建立沧县、青城县、四边县、建国县、青沧交县。1947年6月,沧县城解放,城区设沧市。1949年8月,沧县划归河北省沧县专区。是年,沧市改为沧镇。1953年,沧镇归沧县辖。1958年,沧县属天津专区辖。是年11月,沧县和沧镇合并称沧州市。12月,天津专区并入天津市,沧州市属天津市辖。1959年1月撤销沧州市,改称沧县。1961年6月,沧县属沧州专区辖。是年7月,沧县城关人民公社划出,设沧州市。1968年,沧州专区改称沧州地区,仍辖沧县。自1983年11月,沧县属沧州市辖。

沧县辖19个乡镇:旧州镇、兴济镇、杜生镇、崔尔庄镇、薛官屯乡、捷地回族乡、张官屯乡、李天木镇、风化店乡、姚官屯镇、杜林回族乡、汪家铺乡、刘家庙乡、仵龙堂乡、大官厅乡、高川乡、黄递铺乡、大褚村回族乡、纸房头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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