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http://www.pudong.gov.cn/shpd/InfoOpen/DeptList.aspx?DeptId=30018&SubjectId=30228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职能信息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派出的行政机构,根据授权和委托承担区域开发的政府职能。管辖范围是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南汇工业园区。
主要职责
1、组织推进区委、区政府关于金桥开发区开发建设和经济发展重要指示和工作部署;
2、统筹落实金桥开发区内规划、资本、政策、产业、项目和行政联动和发展工作;
3、协调管理金桥开发区投资促进、招商引税、安全稳定、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园区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落实国家相关部委、市相关委办和浦东新区政府授权金桥开发区代行职能的委托事项;
5、完成区委、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处、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产业促进处、行政审批服务处、综合协调处6个处室。直属单位1家,为金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
(1)负责机关党建、组织干部、人事人才、新闻宣传、纪检监察、内部审计和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
(2)负责起草管委会年度、阶段性工作总结、工作报告以及重要文稿审核;
(3)负责督促办理上级部门及管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批示;牵头组织开展重大工作调研,编发管委会简报、信息,为管委会领导决策提供参谋服务;
(4)负责管委会各类会议的组织协调、材料准备、会务安排等保障性工作;
(5)负责法制建设、政务信息公开,协调业务处室做好各类审批案卷抽查、检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6)负责协调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新区及管委会政务网的管理、运用和维护;
(7)负责文件承办、文书档案、印章管理、值班值守、行政后勤保障和内外宾接待、对外联络等工作;
(8)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9)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计划财务处
(1)负责财税日常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年度财税、固定资产投资考核指标,做好财政税收和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配合研究和汇总产业发展财政扶持政策、招商引税财政扶持政策及管委会年度财政预算等工作;
(3)负责编制区域内新区总体财力、管委会自有财力投资重大项目计划和资金管理工作;
(4)负责区域内企业财政扶持资金的核拨工作;
(5)负责税收数据的采集、统计、普查、上报等工作;
(6)负责管委会日常各项行政经费开支的核算、结算和审计工作;
(7)负责配合做好浦东新区财税体制改革等工作;
(8)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9)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3、规划建设环境管理处
(1)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结构规划、重点区域城市设计、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编制,并按程序上报审批;
(2)负责对区域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未覆盖区域建设项目或超出审批管理权限的建设项目,核提初步意见后转报新区规土局审批;
(3)负责配合落实市、区重大项目落户选址工作;
(4)负责组织区域内土地利用计划编制、统筹申报等工作;
(5)负责配合市、新区规土局组织开展区域内闲置土地调查,配合违法用地梳理等工作;
(6)负责区域内建设的协调和推进,配合做好市、新区重大工程项目的推进;
(7)负责国家生态园区、上海市低碳实践区等国家部委、市委办局命名的各类试点园区的创建和建设等工作;
(8)负责循环经济、清洁生产、ISO14000审核、新区“环保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区域内排放总量控制考核指标;
(9)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10)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4、产业促进处
(1)负责研究和编制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社会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管理等阶段性重要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区域综合发展情况的分析与报告工作;
(2)负责区域内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日常经济运行的管理工作,统筹协调落实区域年度招商引资等与产业发展有关的考核指标,负责联系新区统计部门做好经济运行等统计分析工作;
(3)负责研究制定区域性产业能级提升、产业梯度转移等财政扶持政策与措施,承担企业享受上海市、浦东新区和区域性财政扶持项目的受理、审核、审批等工作;
(4)负责推进区域内各类产业发展平台建设,研究并制定园区产业创新、生产性服务业等基地建设措施以及国家部委、市委办局命名的产业(产权)类试点园区创建和建设等工作;
(5)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上海市科委委托的全市中小科技企业扶助基金、上海市张江高新区专项基金审核、推荐等工作,做好区域内中小企业上市服务等工作;
(6)负责研究和制定海关监管区产业发展、功能拓展等创新举措及具体推进目标;
(7)负责组织、协调和推进企业社会责任工作,企业科技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商业分级管理、商业网点布局等工作;
(8)负责指导金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业务工作,联系园区企业协会、科技协会等;
(9)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10)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行政审批服务处
(1)负责区域内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的审批工作,负责企业加工贸易的审核工作,负责承担国家商务部委托的审批工作;
(2)负责区域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工作;
(3)负责区域内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审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工作;
(4)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报建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市政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核等工作;
(5)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投标监督管理、合同备案等工作;
(6)负责区域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建设项目试生产(试运行)的审批、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和夜间施工审批等工作;
(7)负责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业企业的认定审批工作,负责区域内软件企业的认定审批工作及软件产品登记工作、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的认定审批工作;
(8)负责对已审批项目规范资料文本的收集、归档工作,配合做好审批项目信息平台建设工作及规划、建设、环保等信息公开、信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9)负责协调驻点单位审批服务工作;
(10)负责行政审批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工作;
(11)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12)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综合协调处
增挂代表联络室牌子,另挂维稳办公室(应急办公室)、南区综合办公室牌子。
(1)负责协调办理人大代表书面意见、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做好“两会”闭会期间代表、委员的联系联络等服务工作;
(2)负责指导安全生产监察队业务工作;
(3)负责园区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区域内信访(12345市民热线)受理、督办、统计分析等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处置园区企业劳资矛盾化解等工作,配合相关街镇完成园区生活区及与开发区相关的社会事务管理等工作;
(4)负责协调区域内动拆迁矛盾化解以及违法用地的清理、整治等工作;
(5)负责协调落实区域内市政管理和防台防汛工作;
(6)负责园区党建工作,指导园区综合党委、工会联合会、侨联分会等党群组织的日常工作;
(7)负责协调浦东海关、浦东检验检疫等派驻部门落实海关监管区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8)根据工作职责承担相应的企业服务工作;
(9)完成管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直属单位
1、金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
增挂南汇招商一中心牌子。承担金桥开发区、南汇工业园区、沪东新村街道、金杨新村街道、浦兴路街道的招商项目协调与企业服务等工作,由产业促进处负责对其日常工作的联系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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