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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2024-05-21 14:26:01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branch-hall?orgCode=MB2C80770

机构信息
地区:黄埔区
分类:政府机构>市场监管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早上:9:00-12:00 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
电话:020-82509141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C栋二层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工作,推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

(三)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工作。

(四)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和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

(五)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全区知识产权运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协调、指导全区知识产权运用平台建设。统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导航等工作。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评估、保险、质押融资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六)负责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开展全区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专利、商标代理,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和商标纠纷,查处专利和商标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印制和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有关工作。

(七)负责知识产权服务及管理。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负责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

(八)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负责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工作。

(九)制定全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组织指导有关专利、商标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推进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依据法律、法规及黄埔区政府、广州开发区管委会的授权,本部门职责履行范围涵盖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全域。

机构名称

职责介绍

办公室

负责组织、综合协调机关日常事务,拟订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各类会议及其他重要活动的组织工作;督促检查工作部署、决定事项、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等的落实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领导讲话、工作报告,承担政务公开、编发工作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等任务;负责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党建、机构编制、纪检监察、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财务管理、计划生育、安全生产、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工作。

知识产权

综合管理处

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和相关政策制定工作。牵头拟订全区知识产权工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知识产权高层次战略合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中新广州知识城开展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知识产权项目和商标品牌战略,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负责推动开展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孵化器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的认定。负责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统筹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牵头开展知识产权工作的对外联络、合作与交流活动,积极推进中新、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合作。指导、推进全区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知识产权类行业协会、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工作。

知识产权

运用促进处

拟订全区知识产权运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标准化。统筹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导航等工作。协调、指导全区知识产权运用平台建设。负责知识产权金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交易、评估、保险、质押融资等工作。推动知识产权军民融合。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管理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组织申报各级知识产权项目。制定全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与培训规划,统筹、组织、指导有关专利、商标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和教育培训工作。

知识产权

保护处

组织开展全区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行政执法及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和专利、商标代理,依法处理和调解专利和商标纠纷,查处专利和商标违法行为,查处商标印制和专利、商标代理违法行为。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等保护工作。拟订并实施严格保护专利、商标、特殊标志、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全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及知识产权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协调区内法院、仲裁院等机构,完善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组织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指导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仲裁调解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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