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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05-22 15:25:00

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 http://www.hbzwfw.gov.cn/hbzw/foursxcx/itemList/bm_index.do?webId=145&deptid=130824002

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能信息

根据《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滦平县教育和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法令和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办法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研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政策,组织编写、审定基础教育阶段的地方教材,推进素质教育。


(四)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和法规,代表同级政府对下级政府和学校及县直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评估和指导。


(五)依据国家、省、市、县有关政策,抓好教师和教育行政人员的管理及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培养、选拔、任免直属学校和单位的领导干部。


(六)统筹管理全县普通高考、初中毕业升学考试、高中毕业会考、自学考试、成人高考等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的学籍管理;组织实施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七)负责教育经费预测、年度预算、决算、收付;负责教育系统各类专项资金的管理、机关财务收支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的综合统计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基建规划、立项的批复和管理,改善办学条件和教育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


(八)负责师范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和培养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组织指导下,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工作。


(九)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后勤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制定全县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计划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教学仪器、教学设备及图书的订购、计划供应和管理使用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全县体育发展战略,协调区域性体育发展;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制定的体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拟订我县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三)统筹规划全县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合理安排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指导体育管理人员、教练员、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


(十六)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公益金监督、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七)负责全县体育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


(十八)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十九)负责全县体育系统的安全监管工作。


(二十)负责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二十一)受理行政职权范围内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十二)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县各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二十三)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二十四)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十五)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定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二十六)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二十七)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拟定全县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滦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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