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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16:14:52

http://chiz.ahzwfw.gov.cn/bog-bsdt/static/workProcess/departmentHoem.html?deptCode=34172123170000000000&cityCode=341721000000&cityName=%25E4%25B8%259C%25E8%2587%25B3%25E5%258E%25BF

机构信息
地区:东至县
分类:政府机构>市场监管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电话:0566-7018861
地址:东至县尧渡镇建德路16号
详细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标准规范;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检验机构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全县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三)制订全县食品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推动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建设,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依法统一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食品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食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四)负责监督管理各类市场经济秩序;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反垄断执法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经营秩序;负责组织建设电子商务信用体系、监管体系;负责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组织开展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企业信用、行业信用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负责监督管理经纪机构、经纪人及经纪活动;负责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人员及其直销活动;依法查处违法直销、传销行为。

(五)负责商标使用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商标专用权;负责省著名商标、市知名商标审核申报和保护工作;依法保护驰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特殊标志和官方标志。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

(六)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七)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组织实施消费类格式合同备案;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八)负责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九)负责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实施质量振兴工作;推进名牌发展战略;组织有关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组织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 (十)负责管理标准化工作;负责推行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工作;负责管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工作;负责监督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工作;依法查处标准违法行为。

(十一)负责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组织实施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负责计量仲裁检定工作;依法查处计量违法行为。

(十二)负责产(商)品质量安全监督和认证认可工作;负责管理产(商)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等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产品(商)质量安全仲裁检验工作;负责对质量检验机构及相关社会中介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对质量认证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产(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十三)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的执行情况;依法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按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配合调查处理。   (十四)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研制、生产、流通、使用方面的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组织实施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规范和质量标准;组织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药用包装材料和医疗机构制剂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以及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行为。

(十五)指导乡镇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十六)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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