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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22 17:19:27

http://www.gdzwfw.gov.cn/?COLLCC=2243609960&region=441204

机构信息
地区:高要区
分类:政府机构>市场监管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
电话:0758-8392052
地址:肇庆市高要区府前大街华东街2号
详细介绍

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条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川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肇庆市高要区机构改革方案》’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肇庆市高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保留肇庆市高要区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三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力口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拟订质量强区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力口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各类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承担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负责市场监管相关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反垄断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标准化激励措施’规范标准化活动。

(六)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落实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立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指导开展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工作·指导和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开展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按权限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九)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控和伤害监测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曰常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研判、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注册核查、备案和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的执行。监督实施相关质量管理规范.监督管理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负责药品零售许可°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配合上级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的许可、检查和处罚’ 以及药品批发许可、零售连锁总部许可、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及检查和处罚。配合上级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不含批发)的许可和备案、检查和处罚’以及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和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检查与处罚。

(十三)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相关产品不良反应(不良事件)监测和报告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实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监测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和化妆品广告·组织开展相关产品质量抽验。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

(十四)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风险防范和伤害监测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执行情况’ 以及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锅炉环境保护标准执行情况°依法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执行国家计量制度’推行法定计量单位’依职责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拟订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七)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交流与合作°

(十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能转变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进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建设°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大力推广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力口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将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领域技术性、事务性、服务性工作交由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担.

2完善公共服务管理体制。力口快整合建设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知识产权领域政务服务窗口’大力推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升对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服务水平·发挥投诉举报平台功能作用’做好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置工作。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力口强对市场主体服务’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口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力口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完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和风险管理’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力口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和信用联合奖惩’ 力口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监管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4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体制。改革和理顺市场监管体制’整合监管职能’ 力口强监管协同’形成市场监管合力。深化市场监管执法体制改革’统筹配置执法职能和资源’相对集中行使处罚权’整合精简执法队伍’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 力口快推进市场监管执法稽查机制建设’ 力口大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力口强市场监管基层执法力量。

5.大力推进质量提升°促进全面质量管理和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全面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 力口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国内标准整体水平’ 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优化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放宽知识产权服务业准入’ 力口强产业专利导航’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

6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力口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l. 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主管全区盐业工作’负责落实上级相关盐业产业政策和力口强行业管理等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和食盐生产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全区食盐行政执法工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负责全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

2.与市公安局高要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公安局高要分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高要分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3.与区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力口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力口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 力口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处置机制。

5.与海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会同海关部门建立进出口产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第四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曰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承担新闻宣传、发布工作’协调组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相关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负责本部门数字化建设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深化改革工作’拟订相关战略和发展规划并统筹实施和组织评估.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并指导统计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综合分析和市场环境评价.负责建立市场监管协调机制。承担推进高层次战略合作相关工作。指导全区消费环境建设。负责指导全区投诉举报平台相关工作以及咨询、 申诉、举报处理工作。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法治教育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等工作。

(四)财务与审计股。承担机关预决算。承担协调机关、派出机构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基本建设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承担各类资金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协调组织机关及所属单位收费管理、票据管理、罚没物资处理。指导本系统装备配备工作.

(五)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承担依法由本部门直接实施、组织实施和审查上报的行政许可工作。落实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指导实施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组织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生产许可等审批制度改革、审批标准化建设和便利营商政策措施。负责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许可和备案.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完善推广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有关市场主体的党建工作。指导政务服务窗口工作·

(六)协调与应急股。统筹协调市场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集中监督检查。统筹指导全区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协调市场监督管理方面较大以上级别事故应急处置。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曰常工作。

(七)信用风险监督管理股。拟订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指导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制度’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商标抢注、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行为的信用监管。组织开展产品、设备、装置的伤害监测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研判、风险预瞥和风险交流等工作。负责市场行为风险监测分析’建立重点领域风险监控机制。

(八)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拟订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反不正当竞争、直销监管及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规则指南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依法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传销、违法直销案件°承担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和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委托开展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委托开展调查。

(九)标准化股。组织实施标准化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联盟)标准相关工作·指导推进知识产权与标准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协调指导单位和个人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承担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专家组)管理工作。组织对全区商品条码进行监督检查。

(十)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导广告发布登记工作和开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和违法广告行为的查处’协调广告整治。指导促进广告业和公益广告发展。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拟订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实施网络交易价格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打击网络交易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

(十一)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知识产权激励奖励制度、转化运用和交易运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推进知识产权、商标品牌战略规划实施和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协调指导产业、园区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审查评议和军民融合工作。指导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承担专利代理行业监督工作。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指导落实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和原产地地理标志申请的审查、确权相关前置服务工作。承担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作·牵头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和执法协作机制。承担指导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保护工作。组织指导知识产权预警和涉外保护工作.拟订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二)产品质量监督与发展股°组织实施质量强区战略和规划、品牌建设的政策措施.负责产品宏观质量管理。承担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建立并推行质量奖励制度、重大工程设备监理制度。组织开展除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外的缺陷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承担产品防伪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区重点监督的产品目录·组织实施除食品、食品相关产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指导和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和专业性监督·承担棉花等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十三)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全区生产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形势.拟订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和生产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食品生产监管工作’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组织开展生产领域不合格食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拟订生产领域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食盐生产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流通领域食品(含特殊食品’下同)安全形势·拟订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流通、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监督管理和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组织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通领域不合格食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工作.拟订流通领域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食品经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餐饮服务领域食品安全形势·拟订餐饮服务领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和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并指导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评定工作。监督指导餐饮服务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全区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六)药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药品和化妆品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药品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协助实施药品生产、药品(含特殊药品等)批发和零售连锁总部、互联网销售第三方平台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经营环节药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监督管理特殊药品经营。组织并依职责监督实施化妆品标准、分类规贝‖、技术指导原则。协助实施化妆品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化妆品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并依法处置·拟订药品、化妆品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分析掌握医疗器械安全形势、存在问题并提出完善制度机制和改进工作的建议。拟订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协助实施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实施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医疗器械问题产品召回、产品质量事故调查和服务质量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拟订医疗器械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依法组织承担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等承压类特种设备’ 以及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和风险分析工作°组织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进行监督检查’监督管理相关生产单位.依法配合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及统计分析.协助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

(十九)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建立本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承担计量基准、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拟订计量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推行计量现代化管理制度。规范计量数据使用。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规划指导全区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负责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能力比对工作。

(二十)执法大队·拟订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及稽查办案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市场监管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推进市场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负责执法办案信息系统管理°参与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有关工作’拟订年度打假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重点产品专项打假、打假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承办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联席会议曰常工作。

(二十一)人事股·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相关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第五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编制5O名(其中行政编制2O名、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O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22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l名)’副股级领导职数l3名·

第六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置11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作为派出机构’副科级·主要职责是:在核定的职能范围’受区局授权和委托’承担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并配合所在镇(街道)做好相关的其他工作· 11个基层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编制117名°设所长(副科级)11名’副所长(正股级) 19名。具体如下:

(一)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南岸城区西江大桥南出口大桥路起至要南二路三茂铁路桥底止以东片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5名’设所长(副科级)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二)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南岸城区西江大桥南出口大桥路起至要南二路三茂铁路桥底止以西片区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所长(副科级)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三)乐城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河台镇、乐城镇、水南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所长(副科级) 1名’副所长(正股级) 1名·

(四)禄步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禄步镇、小湘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2名’设所长(副科级)1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五)大湾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大湾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所长(副科级) 1名’副所长(正股级) 1名。

(六)白诸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白诸镇、新桥镇、活道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2名’设所长(副科级) 1名’副所长(正股级) 2名。

(七)莲塘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莲塘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5名’设所长(副科级) 1名’副所长(正股级) 1名°

(八)回龙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回龙镇、蚊塘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1名’设所长(副科级)1名’副所长(正股级) 2名·

(九)白土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白土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O名’设所长(副科级) 1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十)金渡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金渡镇、规岗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3名’设所长(副科级)1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十一)金利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金利镇范围内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核定行政编制16名’设所长(副科级)1名’副所长(正股级)2名·

第七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 八条本规定由区委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曰起施行·

领导信息

冼洪华(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联系金利市场监督管理所。

梁细凤(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计量与认证认可监督管理股、标准化股、知识产权促进与保护股,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联系白土市场监督管理所。

谢劲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综合规划股、人事股(含工会)、药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医疗器械安全监督管理股、机关党委,负责纪检监察、精准扶贫工作。联系回龙市场监督管理所。

苏建忠(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政策法规股、财务与审计股、行政许可与登记注册股、信用风险监督管理股。联系城西市场监督管理所、金渡市场监督管理所。

梁伟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协调与应急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广告与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股。联系城东市场监督管理所。

陈一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产品质量监督与发展股、价格监督检查与反不正当竞争股(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办公室)、执法大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12315投诉举报中心)。联系禄步市场监督管理所、白诸市场监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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