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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

2024-05-22 17: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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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职能信息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体育局贯彻党中央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法规规章,落实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工作相关政策,研究东胜区教育体育发展战略,编制教育体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体系和体制改革。

(二)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统筹管理和指导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教育体育事业。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协调和服务高等教育发展。

(三)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党的建设、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与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按有关规定管理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四)负责教师工作,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教师、校长(园长)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类教师招聘、岗位聘任管理、职称评聘、评优选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教师培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开展对外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

(五)指导教育科学研究、教育教学研究及改革、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统筹推进东胜区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

(六)负责区本级教育体育行政执法工作。

(七)组织开展教育体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检测工作,按规定权限发布教育体育督导报告。

(八)统筹规划群众体育发展,推进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进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九)统筹规划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研究和规划竞技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布局。指导协调竞技体育训练。指导运动队伍建设和业余训练工作。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指导体育学校建设。

(十)承办并组织国际、国内、自治区重大比赛,主办东胜区综合性体育比赛。负责赛事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管理全区性比赛和裁判员队伍,指导业余训练工作。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一)研究拟订体育产业发展政策,指导完善体育产业布局。推动发展体育产业重点业态。负责体育彩票工作的监督管理。

(十二)组织指导教育体育文化、宣传教育和科研工作,管理指导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

(十三)负责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使用、拨款、基础设施投资的政策。监督教育体育经费的使用情况,统计教育体育经费执行情况。组织开展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应用,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党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建设统筹管理,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培训机构等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统一战线和群团组织工作。指导和管理教育体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统筹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以及各类专项督导和质量评估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督导委员会具体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机关公文运转、会议组织、综合性文稿、机要保密、后勤管理、文秘档案、综合调研等工作。编制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调度上级部门对教育体育工作的各类综合性检查、评估、考核。协调组织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统筹综合性教育体育区域协作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教育体育文化、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统筹开展教育体育扶贫、乡村振兴战略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工作。

(二)人事管理室

负责各级各类教师队伍建设和宏观管理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管理和人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考核考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青年教师基本功大赛等教师专业能力评审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调整、考核奖惩、职称评聘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外事工作,统筹管理公派出国留学、外国学生来东胜区学习事项,协调管理教育体育系统外国专家、外籍教师工作。

(三)政策法规室(行政审批室)

承担局机关依申请行政许可、确认、奖励、给付事项的受理、审批、转报等工作和日常管理服务类等事项的审核、批准、认定、备案等工作。负责规范和指导教育、体育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服务质量并受理投诉。负责对东胜区教育、体育经营活动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东胜区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治理。统筹开展标准化建设工作、“放管服”相关工作和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开展教育体育法制教育工作。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教育体育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承担机关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及依法行政工作。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政风、行风建设。

(四)发展规划与财务室

编制所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监督管理各学校(单位)的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指导和管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内部审计和学生资助工作。协助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教育发展基金会管理教育基金。拟订所属事业单位教育体育基建项目及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学校后勤服务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五)基础教育室

负责基础教育、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课题研究等各类教学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导中小学国家课程、自治区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建设工作。负责基础教育阶段各类考试、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负责东胜区民办学校管理。规范中小学、幼儿园办学行为。指导中小学科技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统筹管理语言文字工作。统筹协调民族教育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六)德育与安全管理室

统筹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立德树人、育德强能工程。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思想政治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学生德育、学生美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教育、学校文化建设、家庭教育、预防违法犯罪、学生法治教育等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研学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关心下一代工作。指导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监督管理、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对区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区直管体育场馆(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教育体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饮水安全、学校实验室安全、网络安全和禁毒教育工作。协调处理教育体育系统安全事故、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七)体育健康与艺术教育室

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推动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指导东胜区体育社团和体育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指导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少儿体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业余体校、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国际、国内重大比赛的备战和参赛工作。承担体育彩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和管理监督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体育产业基地建设。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的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学校幼儿园体育竞赛、卫生防疫、艺术活动。指导学校幼儿园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负责《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及普查工作。

(八)教育督导室(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负责拟订教育体育督导检查工作的制度、办法和评估标准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对有关部门落实国家教育体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情况的监控督导、评估考核;组织开展对基础教育、体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按规定权限发布教育体育督导报告;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评估;统筹开展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工作以及各类专项督导和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落实“双减”工作和“五项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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