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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05-24 09:15:25

http://zwfw-new.hunan.gov.cn/hnzwfw/1/15/172/index.htm

机构信息
地区:吉首市
分类:政府机构>教育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09:00—12:00;13:30—17:30;
电话:(0743)8515815
地址: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市政大楼附楼; 邮编:416000
详细介绍

1.贯彻落实国家教育体育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度。

2.研究提出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和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体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3.依法依规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管理分配本级教育体育预算经费和上级下拨的资金;参与拟定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市教育体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政府及组织对全市教育体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并管理资助大中小学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4.依法依规主管全市教师(教练)工作。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及教练的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调配交流、档案管理和考核奖惩等管理职能;监督执行国家制定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校长队伍建设;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的考察任用;负责优秀运动员退役安置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5.按有关规定负责全市小学、初中及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指导各类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学前教育。

6.负责全市中小学业水平考试;指导各级各类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工作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

7.负责中小学学籍和幼儿园园籍管理工作;参与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就业制度改革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

8.统筹管理中小学、体育学校和幼儿园教材、配套用书、教辅资料和音像制品、图书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9.统筹管理普通高等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社会力量举办的高等教育考试工作。

10.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11.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负责权限内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的审核和核准工作,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12.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和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全市体育教育教学、业务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规划全市体育训练项目的布局,指导各级各类业余体育学校和单项体育运动学校的建设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教育教学、业余训练、体育竞赛;负责全市运动员的等级核准和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制定优秀运动员奖励的政策和标准。

13.制定体育竞赛计划,指导体育竞赛工作;负责裁判员的业务培训和等级申报、核准工作;组织举办大型综合性体育竞赛。承办或参加全国、全省综合性运动会单项体育竞赛。

14.负责体育彩票发行管理。

15.贯彻国家有关涉外方针政策,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教育体育合作与交流,组织参加和承办国际体育竞赛,承担上级主管部门交给的外事任务。

16.组织开展体育科研和反兴奋剂的工作。

17.制定体育经济和经营活动的有关办法,发展体育市场;依法审查体育经营活动从业资格。

18.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安全维稳措施。

19.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实施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体育督查工作。

20.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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