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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教育局

2024-05-24 12:3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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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绥中县
分类:政府机构>教育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电话:0429-6123753
地址:葫芦岛市绥中县和平街东段3号 ,邮政编码:125200
详细介绍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方针、政策、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县政府有关教育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办理全县教师职称评定和工资调整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县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全县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高等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各级各类贫困学生的资助工作。

(六)负责语言文字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工作,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七)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八)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全县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拟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政策和教学指导文件。

(九)统筹管理和组织全县高、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本县义务教育阶段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工作。

(十)负责审批、指导和监管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民办教育机构。

(十一)承担全县教育督导实施工作,开展教育评估监测,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学校安全工作。

(十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有关规定,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和统战、群团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领导信息

徐绍东 党组书记、局长
程 松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宝伟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子锋 党组成员、副局长
武洁瑶 党组成员、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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