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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2024-05-24 12:54:36

昌都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s://www.xzzwfw.gov.cn/portal/bszn/fwbm/list.shtml?siteId=18&type=1&serverType=2&dictOid=bb597a946bad2801016bb057e5472bef&bm=%E5%B8%82%E6%95%99%E4%BD%93%E5%B1%80

昌都市教育局职能信息

昌都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

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实施全市教育、体育改革发展规划, 组织实施地方性教育、体育法规和政府规章,承担全市教育、体育领域改革有关工作。

(二)负责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和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工作。

(三)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应急处置工

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稳定安全工作。

(四)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主管全市教师工作。

(五)统筹管理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课程和教材工作, 负责地方教材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教育、体育科学研究工作, 承担全市教育信息化建设和教育、体育统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全市教育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全市学生管理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协助相关部门指导创新创业教育和就业工作。

(七)贯彻落实教育、体育经费政策,管理市级教育、体育经费和教育国有资产,组织开展本系统内部审计,负责学生资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的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和推广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双语教育工作。

(九)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市教育、体育对外交流合作与宣传工作,负责教育、体育受援工作,负责内地办学有关工作。

(十一)规划全市城乡体育事业发展与体育供给的综合

协调,加强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大力发展群众体育、竞技体育和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二)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抓好社会体育工作;落实自治区体育彩票发行管理的政策措施,开发体育产业市场;负责体育科研、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推广体育标准化。

(十三)实施国家和自治区体育锻炼标准,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加强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11个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发展规划科、思想政治工作科、稳定安全工作科、基础教育科(学生管理工作科)、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教师工作科、财务科、教育督导办公室、政工人事科。

(二)8个所属事业单位: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市电化教育馆、市招生考试中心(市内地“西藏班”管理中心)、市社会体育部(市业余体校)、市教育局信息中心、市国家语言文字工作中心、市教师培训中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20所直属学校:

市第一高级中学、市第二高级中学、市第三高级中学、市第四高级中学、市第五高级中学、市第六高级中学、市第一初级中学、市第二初级中学、市第三初级中学、市实验小学、市第一小学、市第二小学、市实验幼儿园、市第一幼儿园、市第二幼儿园、市第三幼儿园、市第五幼儿园、市第六幼儿园、市第七幼儿园、市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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