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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教育体育局

2024-05-24 1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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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永年区教育体育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体育和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教育、体育和语言文字工作改革与发展规划。

(二)负责指导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广播电视教育;指导和实施学校思想品德、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三)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建立均衡教育人力资源的配置机制,逐步实施师资在不同学校之间的合理流动;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培训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规定,负责全区各类学校、局属单位领导干部的推荐、考察、任用。

(四)统筹安排全区教育事业经费、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监督、审计全区教育事业经费的安排和使用情况;实施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和校舍维护,改善办学条件。

(五)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对中等及其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按管理权限负责各级学校的开办、撤销、合并及其专业设置;统筹协调和指社会力量办学。负责指导学校的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七)负责组织普通高校、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和成人自学考试工作。

(八)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学设施、仪器、图书资料的配备;指导和实施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指导和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指导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指导全区教育综合改革。

(十)负责语言文字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制订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全民健身运动开展;组织协调全区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工作,指导优秀运动队建设。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邯郸市永年区教体局内设9个中层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 英)

负责协调机关政务、对外接待、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收发、运转和管理;负责机关文秘、信息、信访、新闻宣传、机关后勤、车辆、保密、调研、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教育志编写等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政治理论教育及组织、宣传、统战工作;负责体育政策的研究,组织拟定并实施全区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体育体系建设;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员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人:冀英民)

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考核、奖惩、教师录用、人员调配、复转军人安置等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全系统老干部和离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人:孟利坡)

负责拟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教育经费编制;负责全区教育基本情况统计、分析;负责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的划拨、财务监督和预算、决算的审核、统计汇总;负责全区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配备、各类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培训、职称考试、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和业务指导;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报表等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区教师工资发放工作。

(四)教育科(负责人:温如心)

拟订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体制、结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负责普通中小学教育管理、中招资格审查、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区辖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负责中小学劳技、劳动、科普、科教以及民族教育工作;组织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扫盲教育政策、规划的拟订和管理;负责全区初等、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布局调整、专业设置、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根据本区人才和社会发展要求制定初、中、高级专业技能型人才的具体培养计划;负责全区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和毕业推荐工作;负责职业技术学校(班)的开办、检查评估;负责全区成人学校学习管理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区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评估、检查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德育、法制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美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的政策、规章、计划、方法等;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工作的计划、招生、学习管理、考试及发证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的计划、教学、培训、考试工作;负责教师进修学校的指导和标准化建设工作;拟订全区语言文字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和各级学校语言文字应用工作的管理和评估;组织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加强社会用字规范管理,拟订社会用字的管理办法;指导、推广和普及普通话;负责语言文字的研究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区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两个《条例》,积极推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增进学生身心健康、增强学生体质,为国家培训体育后备人才;认真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五)体育科(负责人:杨建刚)

负责全区体育事业,推进全民健身计划,研究制定全区竞训计划,搞好业余体育训练工作,加强体育业训队伍的建设与发展,管理全区体育外事工作,加强体育市场的管理。拟定全区群众体育工作的发展规划,进行全民健身计划;拟定全区体育竞训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体育社团的业务指导和单项体育团体的审批;管理全区体育外交工作,指导体育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

(六)监察审计科(负责人:游广民)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对本系统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做好纪检、信访工作,查办上级交办的案件;负责行风建设,贯彻执行上级收费政策,治理中小学乱收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局直单位、各级学校的经费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对教育局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法规安全科(负责人:王晓强)

负责全区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教育法律、法规的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普法、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申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的综合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办理重大和涉及综合性的行政执法案件;审核各业务职能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指导、协调教育学术团体;负责教育改革和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与研究;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事宜。

(八)发展规划科(负责人:朱永强)

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负责全区学校修建计划的编制和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的安排及统计报表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学校的校舍安全工程。

(九)学前教育科(负责人:张现良)

负责全区公办和民办学前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拟订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参与落实省市有关学前教育建设项目和免补等政策;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评估分类认定和示范幼儿园的创建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教师的业务竞赛、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指导学前教育教师、园长的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协助做好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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