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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2024-05-24 14:11:04

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网) http://www.zibo.gov.cn/bs/public/index

淄博市博山区池上镇人民政府职能信息

一、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

七、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镇党政办公室
1、负责起草和办理镇党委、政府文电、报告和镇党政办公室文电及其它上报下达的文字材料,承办上级来文来电的文档处理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材料起草和会务组织工作。2、围绕全镇中心工作,督促、掌握镇各办、站、所、中心及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对镇党委、政府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和镇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执行进展情况,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馈。3、负责对上级党委、政府重大部署、决策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及市、区领导交办重要事项的查办。4、负责收集、整理、分析、报送辖区内各类重要信息,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反映情况。5、负责镇党委、政府集体活动的准备工作。6、负责制定完善镇机关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监督各项制度和工作纪律的执行情况。7、负责协调镇各办、站、所、中心之间的关系。8、负责镇机关日常事务及后勤保障工作。9、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镇党建办公室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关于党建工作的决策部署;负责镇党委各项党建责任目标的推进落实。2、负责党建工作指导;负责基层党支部成员的选任和后备干部培养;负责基层党支部的组织考察和述职评议;督促各基层支部按照上级各项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组织生活制度,抓好机关党员干部队伍建设。3、负责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民主评议;负责党内关怀制度落实,组织党员开展主题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关系审查、转接和党员档案管理;负责党费收缴等具体工作。4、负责基层党建常规常抓制度的落实,保障基层党组织日常活动正常开展;负责对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进行督办、督促整改。5、负责单位人事任免工作的组织、文件草拟等,及时上报人员需求计划,做好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工作。6、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镇财审中心
根据授权对池上镇财政、财务工作履行管理、监督、检查职能。负责同国税、地税的协调工作,承办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申报审批,负责对外预算对外资金的管理。
(四)镇安全生产监管和环境保护办公室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综合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现场查处一般违法行为,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报告本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和事故隐患情况,排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监督检查辖区内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和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行政区域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落实,组织、协调辖区内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根据授权对辖区内环保等工作履行管理,拟定池上镇所属单位环境保护的规划、计划并监督落实;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和环保知识的普及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根据授权承办各村集体资产与财务、经济承包合同管理。依法承担着面向农村、农业、农民推广公益性业技术的职能。负责所在县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土壤改良工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物检疫、防汛抗旱、农产品水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以沼气池为重点的生态家园建设工程、人畜饮水工程、新农村建设等工作,审计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镇社会事业委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负责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开发等工作,协助开展劳动保障监察;承担社区建设、老龄、双拥优抚、社会救助、减灾救灾等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组织的培育和管理,拓展为民服务项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残疾人、红十字会等宣传、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镇规划建设办
根据授权对辖区内规划建设、监督职能。负责编制建设规划,指导组织监督规划的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的统计和档案管理工作;指导、协调镇及各村建设综合开发工作。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镇扶贫办
贯彻落实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等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镇扶贫开发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全县扶贫开发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重点村开展扶贫开发工作,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协调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省、市、县关于各种扶贫资金、物资的管理使用办法,管好用好扶贫资金和物资,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
(九)镇文旅中心
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管理镇内的国有资产;拟订镇内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负责镇办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
(十)镇综治中心
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预防、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组织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落实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 开展治安防范, 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护路护线联防、消防安全、反邪教等工作。组织实施网格化服务管理,收集社情民意,采集、录入、上报各类基础信息。落实信息化建设要求,以视频监控为支撑,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信息化、科技化水平。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平安村、平安单位、和睦家庭等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十一)镇大整治办
负责镇办综合行政执法政府部门。包括对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管理(无证违法建设处罚)、道路交通秩序(违法占路处罚)、工商行政管理(无照经营处罚)、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园林绿化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含拆迁工地管理)、城市河湖管理、黑车、黑导游等城市管理的各方面进行综合行政执法。
(十二)镇经济办公室
研究制定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并督促实施;根据本乡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认真组织编制农业、工业、旅游三产服务业、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重点投资建设项目,建立项目库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镇域工业企业和园区企业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项目立项和工业统计;加强镇域范围内非公企业的监管和服务;负责镇区内财税收入的组织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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