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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安市教育体育局

2024-05-24 14: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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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地区:武安市
分类:政府机构>教育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节假日除外);
电话:0310-5652382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武安市建设大街1588号;邮编:056300;
详细介绍

第一条根据《中共邯郸市委办公厅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安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邯办文【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武安市教育体育局(简称市教育体育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市委教育工委),作为市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市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体育局,接受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贯彻党中央、省委、邯郸市委和武安市委关于教育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体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邯郸市教育体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体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研究制定全市教育体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以及有关教育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市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市属中小学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和督促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及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八)负责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九)负责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负责义务教育的协调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提出基础教育教学政策性建议,推进素质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拟订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地方教材建设和职业指导工作。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指导工作。

(十二)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籍学历管理。负责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十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和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和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十五)组织指导全市教育国际交流合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和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工作,归口管理与港澳台地区的教育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全市教师工作。贯彻落实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工作; 负责全市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七)负责本系统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等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情况。

(十八)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武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九)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拟订全市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开展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武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十)指导全市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一)研究全市体育发展战路。协调区域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

(二十二)统筹规划全市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三)统筹规划全市竞技体育发展。指导协调体育训练和体育竞赛,指导运动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二十四)统筹规划全市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二十五)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协助省、市体育局做好体育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二十六)指导、管理全市体育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国际间和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的体育合作与交流。

(二十七)组织开展全市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

(二十八)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

(二十九)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三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第五条有关职责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教育体育局等部门拟订。

第六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应急、值班、机要、档案、车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协调、督查督办、政务公开、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拟订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组织人事科(党群工作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本系统人事、机构编制、考核、表彰奖惩、人员调配、教师招聘选聘、退役军人安置等工作。负责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报到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本系统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调整落实和工资转移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本系统社保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教育援疆、援藏、支教教师选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各类公办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审核其设置、撤销、更名和调整等事项。

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承担市属中小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组织指导市属中小学党委、支部换届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党的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指导民办中小学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群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和各级各类学校群团工作。负责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网络奥情、宣传等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事业单位的巡察工作。

(三)干部与职称管理科

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任免的具体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行政干部、中小学校长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核报批及聘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协同市有关部门对科级学校校级领导干部考核、考察。负责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监督实施。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市老年教育工作。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等。

(四)规划财务科

拟订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教育体育基建项目统计分析。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年度招生计划。负责安排中央、省下达的教育体育基建专款项目的计划,负贵教育体育基本建设管理。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教育体育拨款、学生资助的政策。负责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中央和省、市下达教育体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学校改善办学条件、教学设备配备等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工资发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扶贫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体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负责本系统财会队伍建设、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教育体育系统会计核算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

(五)基础教育科(武安市语言文字办公室、武安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普通高中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发展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普通高中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负责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指导全市教育国际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就学、外籍教师、国际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有关工作。归口管理港澳台地区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籍学历管理。

负责义务教育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负责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和招生工作。指导义务教育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负责义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统筹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

负责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管理工作。拟订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发展政策,规范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指导学前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负责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

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管理监督。拟订全市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武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落实省、市教育督导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组织对各级各类教育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工作。承办发布市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六)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科

负责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学籍学历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属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毕业生创新创业就业教育。负责中等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协调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工作。统筹全市社区教育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民办中等职业教育、高中教育、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监督管理。负责各学段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教师教育工作。负责教师思想政治、师德建设、考核工作。指导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教师继续教育、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基地建设工作。负责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特级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名师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

(七)法规安全科

统筹教育体育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负责教育体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体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

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工作有关文件要求,负责本系统、本行业领域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八)思想政治与体育艺术科

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承担学校学生愿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群团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体育宣传工作,推动体育文化建设,发布重大体育新闻,组织协调市内外重大体育活动的采访报道。负责管理体育产业和体育市场。

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全市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组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市性体育社团工作。

负责全市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指导市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体育领城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攻关,负责体育科研成果的审查和评价、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参加邯郸市、河北省、全国、国际比赛备战和参赛工作,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统筹协调由本市承办的国内外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负责制定全市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市运会和全市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

拟订全市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负责冬季运动项目训练、参赛等工作。

参与拟订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起草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发展。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协助省、市体育局做好体育彩票发行工

第七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 23名。正股级领导职数9名(含中共武安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1名 ),副股级领导职数1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八条市委教育工委、市教育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九条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武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武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29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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