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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2024-05-25 09:05:57

漯河市教育局(网上办事大厅) 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department/001003021002049?region=411100000000&creditCode=11411100005777361G

漯河市教育局职能信息

全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1216所,在校生近52.9万人,教职工3.998万人。其中:幼儿园567所,在园幼儿10.1万人,教职工1.03万人;小学495所,在校生20.9万人,教职工1.12万人;普通初中104所,在校生10.1万人,教职工9153人;普通高中20所,在校生4.6万人,教职工4000人;中等职业学校20所,在校生2.7万人,教职工1849人;特殊教育学校7所,在校生512人,教职工147人;高等教育院校3所,在校生4.4万人,教职工3331人。我市相继被中国教育学会确定为全国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改实验区、“十二五”教育改革实验区,获得全国“中华文化经典诵读示范城市”、“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等荣誉。

学前教育普惠普及发展。牢牢把握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认定普惠性幼儿园,持续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相继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三年计划,编制出台《漯河市城区中小学布局规划》,以创建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区)为契机,积极为薄弱学校配备实验仪器、图书、信息化设备等设施,2016年底,我市所有县区率先在全省通过国家认定工作,认定通过率全省第一。2019年,全市投入30亿元,推动20所中小学建设,持续增扩学位;创新办学模式,实施强弱结对、名校带动、集团化发展,对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进行调整整合,优质教育资源进一步扩大,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就学需求。

高中教育特色品牌发展。坚持内涵、多样化、可持续发展,以实施高效课堂为抓手,深入开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广泛推行教育新理念和教学新方法,有效提升学生的学习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学生的学业发展夯实基础。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连年位居全省前列,每年都有大批的优秀学子进入高等学府,2019年,17名高中学生被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录取。漯河高中、临颍一高被清华大学授予“优质生源基地”,漯河高中、漯河二高获得“全国特色中学”称号。我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连年高位攀升,为众多有志学生铺就了广阔的成才之路,成为漯河的一张“城市名片”。

职业教育中心建设成效初显。紧密契合漯河“四城同建”战略定位,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创建豫中南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技能技术支撑。高等教育发展统筹推进。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豫中南区域性职业教育中心的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围绕职业教育“扩规模、上层次、提质量”的目标,积极打造品牌学校,漯河医专、漯河职院成为全国优质院校建设单位,漯河食品学院成为全省优质院校建设单位;11所职业院校(包括7所中职学校)被评为全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3所学校创建为全省中职教育管理强校,3名校长被评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名校长。2016年5月,河南工业大学漯河工学院正式揭牌。依托地方支柱产业,大力培育“漯河食品”职业教育品牌;创建“中国护士”、“河南口腔”、“豫中南装备制造”等优势特色品牌;打造信息技术、电子商务、机电、电子技术应用等一批强势专业群。中国教育电视台对我市职业教育发展进行了报道,漯河职业教育区域影响力不断提升。

教育保障能力持续提升。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保障党的教育工作目的不改、性质不变、方向不偏。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切实将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转化为谋划我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思路和推进工作的实际举措。高标准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以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筑牢理想信念根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持续推进教育脱贫攻坚,资助体系逐步完善,贫困学生上学无忧。实施建档立卡家庭及困难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学前教育发放保教费补贴和生活费补贴;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落实营养餐计划;普通高中免学费、免住宿费、发放助学金;中职阶段免学费、发放助学金;大学生实施生源地贷款和送路费政策,确保建档立卡家庭及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失学。坚持“两为主、四统一”原则,妥善安排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入学,确保“应入尽入”。联合市妇联、团市委等部门完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漯河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漯河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文[2018]52 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漯河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

第三条 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是市委派出机构,与漯河市教育局合署办公,主要负责统筹全市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具体工作由漯河市教育局相关内设机构承担。

第四条 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漯河市教育局,接受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五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市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层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第六条 市教育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订全市教育工作有关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市直教育系统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三)主管全市教师工作;负责全市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四)负责全市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五)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指导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八)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

(九)研究我市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关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联系市内高等学校,协调高校办学中的有关事宜,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

(十)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招生与教育考试的组织、协调、管理工作。

(十一)监督、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监督各级各类学校落实国家的各项学生资助政策。

(十三)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四)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七条 市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二)党工委办公室

(三)人事科(离退休干部工作科)

(四)规划财务科(审计科)

(五)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七)师资培训科

(八)安全管理科

(九)招生办公室

(十)高等教育科

(十一)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第八条 设立漯河市教育局直属分局,为市教育局直属机构,负责市属功能区教育工作,实行以市教育局管理为主、各功能区管委会管理为辅的双重管理模式,规格正科级。第九条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 42 名(其中,党建工作编制 1 名,直属分局编制 10 名)。暂核定局长 1 名,副局长 4 名;正科级领导职数 13 名(其中,中共漯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科长 1 名,直属分局局长 1 名),副科级领导职数 8 名(其中直属分局副局长 2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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