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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东港区财政局

2024-05-26 10:45:53

http://rzdgzwfw.sd.gov.cn/dgq/department/departmentHall/departmentHallInfo?id=004527504

机构信息
地区:东港区
分类:政府机构>财政局
网址:进入网站
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工作日,夏季) 8:30-12:00,14:00-17:30(法定工作日,冬季)
电话:0633-8224489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昭阳路27号
详细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并监督执行,拟定有关政策和财务制度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拟订全区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以及改革方案。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区与镇街道及政府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3.负责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区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汇总全区财政预决算。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区级预决算公开。制定需要全区统一规定的经费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指导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工作。

4.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研究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责任和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健全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5.负责全区税政管理。拟订区级管理权限内的税收政策,完善全区税收保障机制。

6.按照分工责任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区级财政专户以及资金。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贯彻落实土地出让、租赁等收支相关政策,承担区级土地出让、租赁等收支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区级国库业务,按照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组织预算执行、监控以及分析预测。组织执行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区级总预算会计核算。牵头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8.负责制定全区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区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以及有关限额标准。负责对政府采购活动以及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牵头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9.牵头编制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定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按照规定承担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10.负责制定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编制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汇总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收取区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制定并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11.根据区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区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依法依规履行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责,组织实施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管理等工作。

12.负责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财政性资金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拟订区级基建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区级基建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区级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决算审核批复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专项储备资金和对口支援资金财政管理工作。

13.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参与拟订社会保障相关事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度。

14.负责拟订财政支农、财政扶贫等相关领域财政政策,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15.负责拟订全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统一管理政府外债,承担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赠)款管理工作。开展财税领域涉外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承担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管理相关工作。

16.负责拟订全区政府引导基金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政府引导基金的预算和资金管理。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

17.负责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有关工作。

18.负责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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