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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2024-05-26 14:35:45

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工商局红盾网) http://zwfw.hubei.gov.cn/webview/bszn/bmsy.html?department=11420502MB1535373T

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信息

宜昌市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区知识产权局牌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和区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质量强区、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区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依职责负责辖区市场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发证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加强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配合开展反垄断工作。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照职权对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进行配合调查。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合同监督管理、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管理。规范促进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组织开展消费者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区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对产品质量事故进行调查,贯彻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和检验检测环节,以及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

(九)负责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统筹指导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贯彻落实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实施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市场主体建立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规范标准化行为。综合协调标准化事业发展,推进建立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区认证认可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工作。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十六)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药品零售和使用、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化妆品经营的监督检查、评价性抽样检验工作。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应急管理。组织实施问题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召回和处置。

(十七)负责全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制度。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

(十八)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负责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区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区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依法推进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积极配合开展反垄断调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辖区公安机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辖区公安机关要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区水利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河湖长制办公室)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建立质量安全情况通报制度,加强协作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4.与区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

办公地址:桃花岭5号

法定工作日办公时间: 8:30-12:00;14:00-17:30(夏季作息时间:14:30-18:00)

单位负责人:曾庆胜

公开(监督)电话:0717-6240530;0717-6241095

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0717-6232315

行政审批窗口地点及咨询电话:西陵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山大道102号);0717-6982372。

邮箱:xlqdsjzx@yic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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