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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局

2024-05-27 09: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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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第一条根据《中共石家庄市委办公厅、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桥西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石办字〔2018〕8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石家庄市桥西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简称区委教育工委),作为区委派出工作机构,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研究提出教育领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研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改革方案,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市委和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和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石家庄市桥西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区域性教育规章制度、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区属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教育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综合管理和宏观指导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验收;负责语言文字工作。

(四)负责落实教育体制改革的相关工作。

(五)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远程教育和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组织学校承担国家、省、市、区下达的科研项目,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六)负责省、市、区拨付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指导所属学校后勤管理,负责做好教育投入的管理,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

(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的统筹规划、管理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队伍建设和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和维护稳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安全、学校及周边环境治理、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九)负责组织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

(十)负责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一)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区属学校、幼儿园党群、思想政治、宣传统战、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区属学校、幼儿园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区属学校、幼儿园干部的考察、任免等工作,指导区属学校、幼儿园中层干部队伍建设和校(园)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十二)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协调推动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以及国家教育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教育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的落实。

(十三)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有关职责分工。区教育局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工作计划及体育卫生专项督导评估指标,对师生和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生健康局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和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调查处理学校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建立和完善信息通报制度。

第六条区委教育工委、区教育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石家庄市桥西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纪检监察、督导、信访稳定、语委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及教育年鉴教育志的编修;负责文书档案整理;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制订全区语言文字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应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与评估,组织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普及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培训和测试工作,承担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统筹指导中小学校、幼儿园和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负责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宣传、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及群团等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宣传、统战工作及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有关工作;负责统筹规划全区的教育督导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及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对全区教育系统进行督导评估;负责兼职督学的聘任和管理工作;承担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工作;承担机关和全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信访维稳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人事、教育交流与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教育系统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按照规定权限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调配、招聘、选聘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股级干部的选拔、推荐、考察、任用工作;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校(园)级干部的选拔、推荐、考察、任用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校(园)长队伍能力建设和专业化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工资福利的管理;负责年度考核、奖惩工作;负责离退休审核工作;负责管理权限内学校设置、更名、撤并的报批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报送工作;负责原民办代课教师教龄补助认定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工资年报和事业单位人事年报工作;负责免费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报到工作;承办教育系统市级以上先进集体、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及区级先进集体、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工作;负责拟订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师管理工作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统筹全区教师队伍、校长队伍、教育行政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教师队伍、教育行政干部培训方案的制定和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学校教师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特级教师的选拔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区级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评选和管理工作;负责教师教育专业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教育对外交流合作工作;负责推进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工作。

(三)发展规划财务科(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财务、行政、安全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资源配置;负责编制高中段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区学校项目管理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经费投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负责教育投入政策落实;负责省、市、区拨付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集、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政策;负责编制教育经费预决算,负责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困难学生资助、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教职工资助等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开展学校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督促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等工作,落实各项安全制度,依法组织或参与组织有关事故调查处理,指导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做好消防、食品、交通、校车、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等安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四)教育科(教育、思政体卫、幼特教、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工作)。拟订全区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学校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贯彻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负责全面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改革;负责全区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的管理,指导校本课程建设;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品质内涵提升;负责指导全区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工作;负责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和信息技术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开展科技创新教育;负责全区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全区民办普通高中,负责指导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幼儿教育与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幼儿园的分类定级管理,指导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幼儿园和保育教育工作;负责拟订全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全区特殊教育机构及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监督管理全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协调与特殊教育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拟订全区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中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教育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学籍注册、学生资助等事项,监督管理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就业、创业等工作;统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监督管理全区中等职业学校;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协调全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等,承担区老年教育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负责管理全区中小学德育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工作,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工作;负责承担全区教育系统的文明城市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组织学生参加各类体育竞赛、艺术教育和军训活动;负责全区初中毕业生体育测试、中考高水平运动员资格认定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的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措施的应急响应工作;负责承担全区教育系统的卫生城市创建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问题的调研工作;统筹和组织推进全区教育领域深化改革相关工作;贯彻落实教育方面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指导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工作;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工作。

(五)中学教研室。完成上级教育行政、教研部门有关教育、教学工作的工作任务,为我区各中学教学教研工作安排提供依据;根据学校教学需要,制定区域教学目标,明确教学任务,把握教学动态,监控教学过程,做好教学质量分析和评价,努力提升全区中学教学质量;深入学校,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学科教研活动;组织教师研究课程标准,分析教材,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有效教学模式,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水平;组织开展有利于教师业务素质提高的教学基本功竞赛、优质课展评、论文评比等活动;组织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生竞赛等活动;重视借鉴吸收国内外先进成果、经验和前沿信息,及时发现、总结、推广本区教学经验、管理经验;组织教学观摩、研讨和教改实验,探索管理规律和教学规律,提高教学管理水准和教师教学水平,推动教学改革;做好教育科研规划和课题管理工作;做好《桥西中学教研》杂志的组稿、编校工作及本室报刊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六)小学教研室。依据国家教育方针,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宗旨,以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全面发展为目标,指导和推动全区小学教育科研、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工作;做好各级教学科研课题的申报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活动,提升不同层面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执教能力;对教学全过程实施有效地指导和管理,每两年对全区所有小学进行一次全方位的教学评估,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积极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教科所)开展相关工作,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做好《桥西新教育》杂志的组稿、编校工作及科室报刊资料、档案管理工作;制定全区教育信息化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规划和组织桥西区教育信息网重大应用系统、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建设;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网络中心建设方案及网络建设、发展和管理工作;管理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入石家庄市教育城域网、暂停服务、改变接入宽带等各种申请;负责对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网管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教育信息化与新闻宣传中心)开展有关工作,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负责全区教育技术装备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建设,规范学校教育技术装备的管理工作;对教育技术装备的采购、招标与实施过程进行有效指导和监督;负责教育技术装备的评估与验收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实验室、图书馆及各类功能教室的前期规划与设计;指导学校配齐配足教学仪器设备,做好教学仪器设备的配备与更新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实验教学、图书阅读等装备应用活动;抓好实验、图书等技术管理人员的队伍建设,组织装备业务能力培训;积极协调、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市装备处)开展有关工作,努力完成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

(七)招生办。负责全区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报名、摄像、采集指纹、体检、填报志愿、考试、建档等各项信息的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摄像、采集指纹、考试和考务管理工作;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方针、政策;认真做好学业水平考试报名以及文化课的考试工作,组织好实践课的考试和信息技术考试;认真组织好中考报名和考试工作,认真做好上线考生的组档、建档工作;认真做好成人高考报名及信息确认工作;认真做好自学考试报名及信息确认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组考工作;做好招生考试工作目标管理评价。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赵文平同志:主持区教育局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局长黄振国同志:分管财务工作;

副局长郝春同志:分管思政体卫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建同志:分管人事、教育、幼特教工作;

党组成员张建波同志:分管行政、安全工作;

党组成员杨志杰同志:分管督导、招生办、政策法规与社会办学工作;

党组成员、教培中心主任冯金光同志:分管办公室、纪检监察、信访稳定、语委工作;

党组成员张继科同志:分管中学教研、小学教研、教育交流与教师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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