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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4-05-27 12:01:29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https://zwfw.yn.gov.cn/portal/#/home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沿革

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前身为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08年11月,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08〕185号),怒江州人民政府成立了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筹建领导小组,以抽调人员、租用六库新城区山水蓝岸商贸城大棚、州和泸水县合暑办公的方式,推进州和泸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2009年7月2日,州人民政府召开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入驻暨县乡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启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平台)正式建成运行。2009年7月6日,州人民政府下发了《怒江州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怒政发〔2009〕106号)。

2010年5月,根据《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立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批复》(云编办〔2010〕38号)、《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成立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怒编〔2010〕6号),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正式成立。根据《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怒编〔2010〕7号),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州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处级,事业编制8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级科级领导职数4名,内设办公室、业务科、督查调研科、信息网络科。

2011年12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1〕15号)、《中共云南省机构编制办公厅关于设立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的批复》(云编办〔2011〕313号)、《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怒编〔2011〕50号),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成立。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处级行政机构,机关暂定人员数7人,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2名(正科级),内设综合科、业务科。主要负责政府自身建设和政务服务中心日常工作,管理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担本级政府赋予的其他工作职责。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州政府实施政务公开、提供政务服务的公共平台,不再是法人组织。

2012年8月,根据《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增加领导职数、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请示的批复》(怒编〔2012〕82号),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增设政府自身建设管理科,设科长1名(正科级),增自定编控制数3名。

2013年2月,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关于成立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的决定》(怒委〔2013〕10号),成立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党组。

2013年11月,根据《怒江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增加内设科室和人员编制请示的批复》(怒编〔2013〕69号),州政务服务管理局增设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管理科,设科长1名(正科级),增自定编控制数2名。

2015年7月,根据省、州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以及《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怒政办发〔2015〕66号),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为挂靠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正处级行政机构,加挂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8名,自定编控制数5名,工勤人员编制1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2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内设办公室、政务服务管理科、政府自身建设管理科、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管理科、招标投标管理科、交易市场监督科。

2019年3月,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怒江州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云厅字〔2019〕14号)、《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怒办字〔2019〕162号)精神,重组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是怒江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牌子,机关行政编制9名,设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3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内设办公室、政府自身建设管理科(电子政务科)、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管理科、投资审批服务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二、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怒江州委办公室、怒江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怒办字〔2019〕162号),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受委托拟定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并提出相关改革意见和建议,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制定和规范政务服务管理、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各项制度、办事流程,并监督实施。

(二)贯彻落实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检查各级各部门开展政府自身建设工作情况,推进政府自身建设各项工作。

(三)负责全州电子政务的规划、建设、管理和推广应用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怒江州政务服务网上平台、怒江州“12345”政府热线和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的建设、运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工作。

(四)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全州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行政审批事项设立、办理等日常监管和投诉工作,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负责州政府各部门在州政务服务中心设置窗口,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服务事项进中心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各入驻部门,按照“依法、公开、便民、规范、高效、廉洁的要求,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务服务。

(六)负责投资项目集中审批服务、重大投资项目代办服务和投资审批中介超市运行管理工作。

(七)履行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构职责,对入场交易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行综合监管;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相关投诉和举报,并按职责转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会同相关部门,抓好全州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专家库建设、管理;负责对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各方交易主体进行监督管理、信用评价。

(八)指导各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工作。

(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下属事业单位

(一)怒江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怒江州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四、历任领导(按任职时间排序)

(一)怒江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任:

潘正龙 2010.05--2012.03

(二)怒江州政务服务管理局

党组书记

潘正龙 2013.02--2019.08

张 枢2019.08--

党组成员

张永忠2012.07--2019.03

麻二忠2012.07--2014.10

杨子明2014.10--2019.08

舒 平2019.09--

王江民2019.12--

潘正龙 2012.03--2019.08

封玉花2019.08--

副局长

张永忠2012.07----2019.03

何雪琼 2016.04--

王江民20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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